市安委办对“4.9”、“8.17”在建船舶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实施约见谈话警示

28.09.2014  12:44

9月25日下午,市安委办针对今年4月9日及8月17日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公司在建船舶连续发生两起火灾事故,约见公司相关负责人实施了安全生产谈话警示。本次约谈由市安委办副主任沈伟忠同志主持,市安全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崇明县安委办相关领导参加,中船上海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接受了约谈。

在听取了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公司对发生火灾事故在建船舶的建造背景、事故经过、应急救援、原因分析、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及事故后续改进措施等情况汇报后,沈伟忠指出,两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生产作业现场隐患辨识还不够全面,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等问题。他强调,企业必须对这两起事故进行深刻反思,查找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一是要本着“四不放过”的要求,落实事故处理及隐患整改等工作;二是要坚决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守安全生产“红线”;三是要切实尽到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三个必须”;四是要加大隐患辨识、排查和治理力度,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五是要加强对外包单位的管理,严格现场监管,确保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