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27.09.2017  23:45

各区财政局、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现将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