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任性:丢了快递不找回 后台显示已签收

17.02.2017  03:08

图说:14件被客户“隔空取物”的快递

原标题:圆通任性 丢了快递不找回 后台显示已签收

  “我捡到了圆通公司丢失的快递包裹,可一再催促,他们就是不来取!”昨天,市民顾先生致电本报,直呼“太过分”。而更加“过分”的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压根不可能被送达的快递件,在后台竟显示“已签收”,难道客户还有“隔空取物”的本领?!

   快递丢了好几天为啥不来取?

  前天下午,顾先生上班时,一名熟识的环卫工人告诉他,自己捡到一个麻袋,就是不见失主认领。顾先生顿觉蹊跷,便问其要来麻袋,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装了十几个圆通包裹。“丢件可是大事呀!我随即打圆通客服热线反映,对方说马上会派人来拿。”谁料临近下班时,顾先生仍不见有人上门。于是,他当晚7时再次联系客服,对方称还在协调中,丝毫没提到底何时会派人来取。

  记者找到了环卫工人陈刚,他说,几天前自己在浙江路天津路路口捡到这个麻袋,因不清楚麻袋里的东西,也不敢贸然处置。“我想着丢了东西的人肯定会很着急,应该会回来寻找。可等了这么多天,也不见有人来问。

   客户没有收快递为啥已签收?

  记者看到,这个麻袋外面印有“圆通速递汽运件”的字样,始发地为黄浦区,麻袋中共有14个大小各异的圆通包裹。记者逐一给收件人打电话,他们均表示至今未收到快递。可让人纳闷的是,这些“已丢失”的快递在后台却都显示“已签收”。记者发现,麻袋中有5个快递是由浙江中路454号全家便利店作为自提点。经该店员工查询,发现除了其中1个查无信息外,其余4个均显示“已提货”。便利店员工表示,顾客只有凭系统发送的提货码,才能取到快递。明明没来取过快递,又怎会显示被提走了?其同时表示,之前就有一位陈先生跑来询问包裹去向,他们却根本查不到信息,而陈先生也表示从未收到快递。

  “全家”工作人员说,可能快递公司自行先签收,所以查不到信息。更为蹊跷的是,当昨日便利店员工应记者要求再次进入便利店系统查询这5个包裹库存状态时,却未检索到任何记录。

  催件电话一个个为啥总在查?

  根据快递单号查询系统显示,这14件快递最后更新状态都为2月11日中午,签收人均为“转入代办点”。经进一步调查记者发现,超过半数以上的收件人表示曾致电圆通客服询问,但从未得到任何回复。其中一位庄先生说,他的快递是急件。元宵节当天中午,包裹显示被“转入代办点”签收,但他不但没收到提货码,还被全家告知货已提走。他先尝试联系黄浦区圆通网点,电话却无人接听,随后其拨打圆通客服热线,对方表示会去与派件员联系,下午5时前再给回复,但至此却再无音讯。

  昨日,记者以收件人的身份致电圆通客服,询问快递去向。对方表示,客服需与黄浦区圆通网点联系后,再给答复。当被问及具体何时能给出答复时,对方称取决于业务员的处理进度,不过会尽可能隔天给予回复。她也建议,让记者自行与网点沟通。然而,网点座机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通过客服提供的手机电话,记者终于找到了网点负责人冯先生,他表示,会去了解情况,之后再给答复。截至记者发稿,尚未得到任何回应。

   律师观点 “被签收”涉嫌欺诈

  金茂律师事务所梅颖达律师表示,快递包裹一旦遗失,快递公司会以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其损失赔偿的格式条款,往往按运费的3倍或者5倍作出赔偿,涉嫌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此外,消费者若能举证自己的损失是由快递公司造成的,那么快递公司理应按消费者实际损失做出赔偿,但事实上,举证维权十分艰难,消费者没有办法留存足够证据。

  他也指出,快递公司在获悉包裹丢失前提下,不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显然是未按合同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同时,消费者并没拿到包裹,订单却显示签收状态,根据合同要求,快递公司涉嫌欺诈。

  2月15日,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也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迅速行动,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检查、视频监控等多种方式,尽快摸清辖区内快递企业恢复生产与网络运营情况,有效防范和遏制网点运营不稳定、快递投递不及时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用邮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