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运法律学院召开航运金融法律高端人才培养研讨会暨校外导师师生见面会

25.05.2015  16:07

近日,由国际航运法律学院主办的航运金融法律高端人才培养研讨会暨校外导师师生见面会在长宁校区韬奋楼召开。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院长Philippe Delebecque教授、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副秘书长卫竞芸、以星综合航运(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徐明、富瑞达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理戴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公司业务副总经理徐琳应邀出席会议。院党总支书记肖庆平副教授及国际航运法律学院全体师生参会。会议由院长赵劲松教授主持。

      会议伊始,赵劲松向Philippe Delebecque教授颁发了客座教授聘书,并就目前国际航运金融法律高端人才培养计划与“三导师”制向与会专家和师生进行了汇报。

Philippe Delebecque教授作主题为“国际运输法律制度的新发展”的专题讲座。讲座通过对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在适用范围、责任基础、举证责任等方面进行对比,探讨在鹿特丹规则的新发展下,航运市场的完善与统一化趋势,引起了与会人员对鹿特丹规则生效前景问题的思考。卫竞芸就当前上海航运中心、航运保险协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介绍,讲解了当前对航运人才发展的政策支持情况。徐明对船舶融资租赁实践业务做出讲解,就相关融资新方式与在座师生进行了探讨,并对同学们到其公司实习表示欢迎。戴凌根据自身就业情况,向同学们讲解了工商银行等国企单位与私企单位在就业发展、人才需求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建议学生们要不断开拓视野,将知识学宽、学博,以全方面的才能来应对社会的考验。徐琳则对学生的务实学习态度提出建议,要求锻炼好逻辑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最后,赵劲松教授和马得懿教授分别宣布了国际航运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的“三导师”名单,并再次强调学生应加强与校外导师的联系,提早规划好职业生涯,最大程度发挥制度优势,达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本次会议顺应航运金融领域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国际航运法律学院深化国际航运金融法律高端人才的培养和改革,推进“三导师”制度,对接当前航运金融法律人才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国际航运法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