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及本市有关安排的通知

26.06.2018  15:4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着力培养一批符合我国会计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需要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8〕12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定于2018年11月开展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8〕13号) 转发给你们,并将本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程序等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培养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申报。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15日。   (二)2018年7月16日前,请各单位将初审后的申报人员资料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肇嘉浜路800号)。   (三)考试时间为2018年9月9日上午8:30—12: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本通知可通过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查询并下载有关表格。   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116分机。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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