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在国外赚的钱也要在中国交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18.12.2018  09:51
2018 12/18 05:00 分享 返回

  据中国人大网发布的消息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个税法》不仅对中国居民有影响,对海外的华人也影响巨大。

   ■ 1年内在中国居住满183天,海外赚的欧元同样要向中国纳税

  新《个税法》第一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或者无住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为“税务居民”,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规对“税务居民”的概念进行了修正: 从在中国居住满1年改为在中国居住满183天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中国公民、外国公民、还是持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只要一年内在中国居住满183天,就认定为“ 中国税务居民 ”,需要把 中国境内收入和中国境外收入向中国缴税

  新《个税法》下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率:

  中国税务居民在全球范围内的个人所得包括境内及境外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皆需按照以上税阶进行征收,最高达45%。除了综合所得之外的存款利息、股息、红利、出租及转让财产以及偶然所得,税率则固定为20%。

   比如,一名已经取得希腊居留的华人,在中国和希腊都有收入。如果这名华人在2019年返华并停留时间超过183天,那么他就必须向两个国家的税务机构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一年内在中国居住不满183天,则不是中国税务居民,但必须把中国境内收入依照新《个税法》缴纳个税。

  那么,“海外赚的欧元是否要向中国纳税”就要看纳税者是否在中国居住满183天了。

 

本文来源:YMG全球顾问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