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

12.12.2017  17:47

各区财政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

  现将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转发给你们。其中,有关本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地方分成部分,经市政府同意,全部作

  为市本级收入;其他具体管理事项将另行发文明确。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物价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