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土资源云”统领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06.02.2015  10:16

  1月26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统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以“国土资源云”统领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逐步扩展形成覆盖全国的“国土资源云”。目前,“国土资源云”建设总体框架已经确定。
  《意见》提出,要以“国土资源云”统领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全国的“国土资源云”。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转变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理念和方式,克服传统“自给自足”式信息化建设观念和方式,充分运用云服务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监管、网上公开和网上服务,消除“信息孤岛”,扩大资源共享,同时处理好“国土资源云”、本地政府“政务云”和本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的关系。
  《意见》要求,加强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统筹。一是深化应用部“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统筹部机关各司局业务信息采集与监测需求,以服务、共享理念整合和重组网络化信息监测系统,按照事权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各类业务归口部门提供统一的用户授权使用服务,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全业务、全流程信息监测不重不漏、一数一源,避免重复上报数据。向部机关各司局和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开通在线数据和系统应用服务,并根据各单位的具体需求定制数据分析和查询功能,向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通系统接口,提供所辖区域在线数据共享服务。二是拓展政务办公平台服务范围,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本地三级联网审批。
  《意见》强调,要深化拓展数据共享服务。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调查评价等基础数据要坚持做好数据汇交,要明确本级“一张图”中各类数据生产、更新的责任单位;要建立分布式数据共享服务体系,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统筹规划国土资源数据共享服务;要创新数据共享服务方式,面向国土资源系统内部、相关部门和行业、科研院所、社会公众等不同用户需求,设计和开发品牌信息产品,同时面向多元化用户需求,开发数据公共服务工具,支持用户定制个性化应用实例,促进国土资源信息消费。
  《意见》还从落实信息化工作统一领导制度、加强信息化年度项目管理、强化对已有信息化项目成果的集成整合、规范重要数据的内部提供和对外发布、统筹部署国土资源政务管理工作相关应用系统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意见》明确,国土资源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部信息办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工作。自2015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各单位申报的与各类信息化工作相关的新上项目,由部信息办提出意见后报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未经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的信息化项目不予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