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团支部和学生荣获全国“示范团支部”和“百佳团支书”

29.12.2015  19:00
12月25日,团中央学校部公示了全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和“百佳团支书”名单,我校法学院行政管理1201班团支部荣获全国“示范团支部”光荣称号,行政管理1201班团支书黄慧敏同学荣获全国“百佳团支书”光荣称号。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由团中央学校部2015年5月至12月在全国高校中开展,旨在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推动实施高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团支部和团支书典型,示范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重要要求。我校共推荐了23个团支部和17名团支书参与评选。团中央学校部对经过各省遴选推荐的1257个“示范团支部”候选单位、127名“百佳团支书”候选人进行了网络平台展示和公开投票,经差额评审,确定了1000个“示范团支部”和100名“百佳团支书”。其中,上海有30个团支部和3名团支书获此殊荣。
  法学院行政管理1201班团支部注重支部建设,以“心灵建设”和“学风建设”为抓手凝心聚力,以“提升青年领导力,促进未来新发展”为共同目标,多次荣获校“五四特色团支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优秀奖项,并屡获“优良学风班”及校“先进集体”的称号,正在创建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黄慧敏同学作为该团支部书记,在工作上尽善尽美,在学习上名列前茅,内外兼修、德才并重,有力促进了团支部建设,同时也为同学们做出了积极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