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实现第七例人体器官捐献

01.06.2015  12:14

          5月23日,嘉定区第7例、上海市第93例人体器官捐献在嘉定区中心医院实现。50岁的器官捐献志愿者刘先生成功捐献了1个肝脏、2个肾脏及1双眼角膜。

          家住徐行的刘先生因突发脑溢血被工友送到嘉定区中心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仍无法挽救他的生命。家属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后,为了挽救他人的生命,毅然做出了捐献器官的决定。随后,医院立即与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上海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嘉定区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各方专家相继来院。经过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会诊,确认刘先生已经达到了器官捐献死亡诊断标准。在各方的见证下,患者亲属签署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根据国家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刘先生捐出的器官分别移植给了5位患者,挽救了3位重症病人的生命,让2位患者重见了光明。这种让自己生命在他人身上得以延续的方式,是刘先生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也是最珍贵的礼物。

          上海市红十字会向刘先生家属颁发了《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对其无私奉献、挽救他人生命的伟大善举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区红十字会向刘先生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和感谢,并充分肯定了刘先生一家的伟大善举。

 

(嘉定区红十字会 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