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财政局建章立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29.10.2014  12:3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及市区有关要求,嘉定区财政局近日出台《嘉定区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嘉定区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嘉定区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从五方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财务管理。

  一是强化会议、培训年度计划和审批管理制度。规定所有会议、培训必须纳入单位的年度计划,明确各类会议和培训的报批程序、审批制度。

  二是严格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预算管理。将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三项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预算指标单独列示,实行指标控制。

  三是制定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定额标准,提高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的操作性。

  四是严格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报销和支付管理。报销时须附审批文件、通知及签到单等原始明细单据,并填列统一格式的报销表。

  五是建立公示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并于年度结束20日内将会议费、培训费的使用情况按统一的格式报区财政局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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