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规定善意急救免责 七成以上网友支持

12.01.2016  11:10

  ▲微博网友@ hua草儿青青:觉得有必要推行!这是给好心人做好事的保障!

  ▲微博网友@ 极目阁阁主:个人意见在当今社会面对想救不敢救的纠结中,这无疑是非常好的一次创新。但为了避免好人好心办错事,或是其他情况,应该进一步明确特殊情况,应该对市民普及普适的急救知识,对于那些有特殊身体状况的人应有标志手环(例如心脏病患者在意外晕倒后随意触动会引发其他病症)。

   ▲另有三成网友认为,如此立法,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

  ▲微博网友@earn_sky:碰瓷的新闻见多了,却很少看到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也不用出台这些制度了吧,执法必严才是根本。

  ▲微博网友@东山谢氏:一刀切的免责不可取,当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因盲目的不专业的紧急救护造成小小损害的,可以免责。若造成严重损害甚至不可挽回的损害,那就说不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