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唐镇创新改革形式完成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3.05.2016  17:26

近日,浦东新区唐镇经济合作联社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社员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这是浦东新区成立的第一个新型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也标志着浦东新区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迈出坚实一步。唐镇以农龄和集体土地为股份设置的主要因素,将资产份额量化到村经济合作社,实行股权到村、收益到人,为本市推进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造了一种新模式,值得在推进镇级改革时推广应用。

唐镇经济合作联社社员代表会议代表由各村社区经济合作社(含撤制村)为单位选举产生,第一届代表总数为55人,由村社区经济合作社(含撤制村)、镇管理部门、镇级集体企业等三方面人员组成。唐镇经济合作联社将镇级集体资产以农龄和集体土地面积为依据,量化至各村社区经济合作社(含撤制村)。各村社区经济合作社(含撤制村)的资产份额,作为今后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

唐镇镇级产权制度改革严格做到“三个坚持”。坚持集体所有:切实理顺镇级集体企业的投资关系,合理配置镇级集体资产、资源,确保镇级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和保值增值,维护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尊重民意:实行公开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坚持民主决策,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将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全过程。坚持程序规范:唐镇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社员代表的选举、治理机制的产生、资产份额的设置、量化方案的确认等重大改革环节,均按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操作。

唐镇经济合作联社的成立,完善了镇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内部治理机制,规范了镇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政经分开、管理规范、监管有力的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为经联社参与区域经济建设、发展镇级集体经济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