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6周年活动和工作安排的通知

30.09.2015  12:13

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6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等有关要求,现就学校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6周年活动和工作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结合上海“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和学校“信义勤爱、思学志远”的校训精神,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展示上海理工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中的突出成绩,展示上海理工大学师生蓬勃向上、开拓奋进的精神面貌,鼓舞全校师生团结一心、奋发向上,做学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先行者、推动者和践行者,为实现学校“做精品本科、争一流学科、创百强大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安排

(一)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 9月30日(烈士纪念日)上午,校领导、各部门领导、离退休老干部以及师生代表等向刘湛恩等烈士敬献花篮。敬献花篮仪式由党委(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团委等部门负责。

(二)师生网络纪念烈士活动。 由宣传部负责,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技术开展网络纪念活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各学院等负责组织师生参加。

(三)国庆节升旗仪式 。10月1日早上,在格致堂门前国旗广场举行国庆节升旗仪式。由团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组织师生代表积极参与。

(四)走访慰问活动 。国庆节及重阳节前,组织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战士、老同志,烈士遗属等的走访慰问活动。相关工作由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工会负责,各学院根据实际开展。

(五)其他活动 各学院要围绕主题,组织开展群众性庆祝活动。积极组织师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看成就、看变化、看发展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活动,充实师生的节日文化生活。有关工作由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校园布置工作。 国庆期间,在学校主要干道等公共场所,布置国旗、标识及公益广告。要加大整治校容环境卫生力度,加强学校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宣传部门、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做好校容布置工作及整治工作。湛恩大道等校内的彩灯要做好相关开放工作,积极营造节日氛围。

(二)加强舆论宣传。 各学院、宣传部门等要主动策划、提前策划、精心策划,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立德树人、教育综合改革等主题,推出有思想、有特色、能打动人心的专题报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振奋师生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各学院、各部门、各组织、各团体等要利用各自的网络阵地,如网站、微信、微博、易班等新媒体发挥各自特色,做好正面宣传。

(三)注重师生参与。 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统一组织活动与基层开展活动相结合。要立足和学院、部门的实际开展具有特色的群众性庆祝活动,吸引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四)厉行勤俭节约。 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到实处,反对“四风”,确保国庆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

(五)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保卫处、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共实验中心、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和安排,在国庆节前对学校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做到重点突出、不留死角。对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进行重点排查和监控。国庆节放假期间要坚持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和保卫巡逻制度,确保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卫处要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防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各类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和各学院要在国庆节前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畅通紧急信息报送渠道,遇到重要事项和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校长)办公室报告。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