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启用假释犯“电子脚镣” 洗澡睡觉都不能摘

19.12.2014  12:57

  在美剧中,常会看到这样的场景:罪犯脚上戴着个类似手表的“电子脚镣”,在监外服刑。监管人员可以实时追踪他的踪迹,超出划定范围会引发远程报警。昨天,上海南汇监狱的一名假释犯人陈勇就戴上了这样的“电子脚镣”,在接下来的六个月中将通过这一电子设备接受无间断监管。这也是全国法院首次通过法律文书对假释对象实施电子实时定位监管予以明确。

  昨天上午,在上海市南汇监狱内设的法庭上,随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合议庭法官宣读完对罪犯陈勇予以假释的刑事裁定书,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即上前在陈勇的脚腕部佩戴上内含GPS芯片和SIM卡的“电子脚镣”。同传统的脚镣不一样,“电子脚镣”外观上就像一枚电子手表,戴在脚踝处,用裤脚遮住,就能完全隐藏,毫不影响佩戴者在授权范围内的正常人际交往和活动。不过,“电子脚镣”就像孙悟空用金箍棒画出的圈一样,罪犯只能在特定范围活动,一旦超出范围,就会引发远程监控报警。有了“电子脚镣”,监管机关就可以实时追踪佩戴者的踪迹,确保被监管的对象始终处于可监控的物理范围之内。据了解,这样的“电子脚镣”还具有防水效果,一旦戴上,吃饭洗澡睡觉都不能摘。若假释犯人擅自强行摘除,就会引发远程监控报警,并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只有当假释罪犯监管时间期满,才能由监管机构进行摘除。

  据市一中院法官陆宇鹰介绍,此次佩戴“电子脚镣”监管的假释罪犯陈勇,曾经在三年前从事嫖娼活动中进行抢劫,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由于陈勇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改造,南汇监狱于2014年12月1日提出了假释建议书并报送市一中院审理。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陈勇在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悔改表现,原居住地的社区矫正组织落实了假释后的监管措施,适用假释后基本上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故执行机关建议对陈勇可以假释的意见予以采纳。不过,由于陈勇是暴力型犯罪,为了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还采纳了社会矫正机关建议对其实施电子实时监管的意见。

  市一中院首次启用“电子脚镣”的同时,还与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共同制定了《关于对特定假释对象实施电子实时定位监管的办法(试行)》。该办法对佩戴使用的启动建议、主要使用对象、拟假释罪犯佩戴意愿征求程序的设置、审查决定的依据、裁定书的表述以及擅自摘除、破坏“电子脚镣”的法律后果等一一做出详尽规定。据了解,假释罪犯佩戴“电子脚镣”还将在本市矫正机构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