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制定3项问责制度 向机关人员不作为开刀

05.06.2016  20:17

  在上海松江区,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今后行政不作为、慢作为,都要受问责和处置。记者近日获悉:松江区纪委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制定了系列实施办法与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依法依纪对行政行为进行强有力的约束,向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开刀”。

  松江区纪委以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三重一大”制度、拆除违法建筑等为切入点,制定了《上海市松江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等3项问责制度,不少制度细化问责情形,问责范围更广,内容更具针对性,能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其中专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情形的问责办法,对未能完成污染减排及未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不顾生态环境发展经济,造成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行为,都进行问责。

  去年6月,松江区小昆山镇沈楼村养猪户违规排放污染河道事件引发关注。这一事件暴露了作为执法监管职能部门的环保部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失职行为。依据问责制度,区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环保局相关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不同的政纪处分与组织处理。“要传递一种信号,问责制度并非挂在墙上的纸老虎,而是刚性约束。”区纪委书记刘其龙说。

  区纪委监察局联动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制定加强协作办案相关实施办法,及时有效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办法明确,区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向区纪委监察局报送查处的行政违法案件情况,对重大案件线索实行一事一报、及时专报;在查处案件或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发现党员或监察对象涉嫌违法违纪线索,且属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应及时移送区纪委。

  区纪委先后与区规土局、区安监局等部门签订加强协作办案联动合作协议,明确双方互相移送线索的情形、范围和程序,相关部门对违纪违规行为的问责意识有了明显提升。泗泾镇曾发生农业配套设施用房坍塌事故,责任人张洪彪存在未有效督促、检查该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等行为。按相关规定,区安监局对张洪彪作出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区纪委。张洪彪是中共党员,依照相关条例,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的处分。

  区纪委将紧盯国有、集体及民企等单位的利益输送、受贿等行为,对违纪违规党员给予严肃处理。今年,结合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作,松江区纪委将与区环保局、区城管局签订工作协作机制,对环境整治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违纪违规、失渎职行为进行监督和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