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吐痰宝马雪弗兰互相追逐 无辜老人被撞身亡

01.12.2015  11:20

  11月30日,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致人身亡案,而事故的起因只因行车吐痰。今年3月28日下午3点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驾驶红色雪佛兰在宝山祁陆路月川路附近同于某某的白色宝马在道路上互相追逐飙车,最终杨某某的红色雪佛兰失控,在祁陆路的一座桥上撞倒市民王先生致其死亡。

  雪佛兰司机在庭上称,事发时在月川路周边驾驶时,随口吐痰在了相向驶来的白色宝马车上,之后宝马车调头不停逼近雪佛兰。宝马司机则表示,掉头追赶只想让雪佛兰车停下讨要说法。

  但据公诉人出示的公安机关笔录、相关路段的道路监控显示,白色宝马追赶红色雪佛兰,驶出三公里,期间有20个十字路口,两车一直高速行驶,违章强行闯过红灯,白色宝马多次想逼停红色雪佛兰。而据交警及鉴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材料,当时两车的车速一度超过110码。

  控辩争论焦点集中在适用刑罚上,公诉人表示,雪佛兰与宝马车驾驶员存在明显追逐、超速、违章行为,且造成致无辜市民身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标准,应处以十年以上刑罚。而辩护方认为,犯罪嫌疑人并非主观恶意,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界定,其犯罪情节危害程度有待商榷,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案件将择期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