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晨报]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布

22.11.2015  00:07

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学校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教育部近日通过官网及“微言教育”微博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下文称《规定〉),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在新修订的《规定》中,增加了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内容。 

规定》增鼓励创业内容 

修订后的《规定》,新增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内容,明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规定还明确,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督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对于因创新实践、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规定》 明确,“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高校支持大学生创业 

对于鼓励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本市一些高校已推出一些措施。以上海交大为例,该校于2010年成立了创业学院,招收的学员不涉及学籍和院系调整。上海交大通过开设创业教育通识课,开展大学生创新计划。另外,上海交大还对选择创业的学子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在鼓励学生创新创业方面,上海理工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已有了升级版,把原有创新创业通识课程改为4个必修学分的“大作业”,成果包括高水平论文、创新创业实践、授权专利、创新作品、竞赛获奖等。 

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仅10%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包括《规定》的修订,都在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一个更为适宜的土壤和环境。不过,业内人士指出,修订后的《规定》并非鼓励所有的学生都去创业,而是为那些有创新创业能力和本领,创业年头比较确定的学生,扫除以往管理规程的一些障碍和束缚。 

上海理工走出了沪江网,上海交大也出了“饿了么”。但创业之路往往充满艰辛和挫折,去年的一项统计显示,全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仅在10%左右。因此,业内人士表示,大学生创业不能仅凭一腔热情,一哄而上,而是要基于对自身清醒而全面的认知。 

上海理工专设有创业班,每届创业班招收几十名创业意向明确的学生,但毕业前夕。上海交大大学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大学毕业生投身创业并不一定局限于自己当老板。他们可以选择合伙创业或者众筹创业,也可以选择加入新创办的企业工作,这其实也是一种值得鼓励的间接创业。 

[链 接]《规定》还有哪些新内容 

论文造假或被处以开除学籍处分 

修订后的《规定》在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的义务”中,新增了“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的内容。 

针对近年来的论文造假现象,规定新增明确“由他人代替、替他人撰写论文或参与买卖学术论文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高校可以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另外,修订后的《规定》还要求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记录。记录学生学业诚信、学术诚信等诚信记录,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诚信记录时效由学校规定。  

来源:《新闻晨报》 2015.11.20 第A08版 上海新闻 

原文: 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