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90后司机撞死两人后逃逸 驾照刚过实习期

02.11.2016  08:35

  10月下旬,松江区新艳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一辆小轿车与一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人死亡,肇事驾驶员弃车离开了事故现场,最终,驾驶员因其逃逸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松江交警支队民警张永青说,事故发生时正值夜间,新艳路上灯光昏暗,小轿车在无法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盲目超车,酿成惨祸。

  [肇事车辆在超越前车的时候,借道新艳路的南侧,与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当场死亡,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通过遗留在现场的事故车辆,警方找到了车辆登记所有人唐某。唐某说,车辆是由朋友王某使用。但王某在事发后失联。民警通过其亲属向逃逸的王某施加压力,规劝其投案。三天后,王某在浦东临港新城派出所自首。

  [当时我就打了120,当时我就想回家拿钱我就走了,他肯定要去医院肯定要救他,我走了以后脑袋一片空白,越走越害怕,后来我也不知道走哪去了]

  王某今年只有19岁,今天三月驾照才过实习期,目前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松江交警支付事故科副科长倪军说,如果王某在事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在法律上是有从轻发落条件的。

  [当时没有离开现场,进行积极救助,包括保护现场,事故责任认定以后他也有一个积极配合处理的情节嘛,量刑上不排除取保候审,量刑上肯定是考虑的]

  根据我国《刑法》,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肇事后有逃逸或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王某要付出的代价还不止于此。倪军说,在赔偿死者家属方面,王某还面临沉重经济负担。

  [交强险,死亡伤残11万,药费1万,商业险一般都是一百万。现在如果他有逃逸行为,保险公司商业险这块是拒赔的,也就意味着这百万的费用是驾驶员或者车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