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女子利用幼儿超市频偷盗 性质恶劣予以重判

24.03.2016  08:44

  现在一些案件中,有些成年人往往利用幼儿作案。今天上午,徐汇人民法院对这个超市盗窃团伙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李庆芬、江平昌、李静静三人是同乡,多次结伙到本市各大超市进行盗窃。

  她们将盗窃的物品放入一辆购物车,其中一人怀抱幼儿挡在收银员面前聊天,并佯装购买塑料袋吸引收银员注意,一人驱使幼儿悄悄打开已经关闭的其它收银通道口的链条,而另几名女性则快速从被打开的收银通道口将车推出逃离超市。

  其中李庆芬、江平昌结伙共盗窃价值7000余元财物,李静静参与盗窃3000余元财物。

  审理中,三名被告皆以家庭困难为由,希望法官从轻判处。法官则认为,三名被告正值青壮年,本应通过正当工作获取收入,且利用儿童犯罪影响恶劣,故予以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