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少年为救同学被车撞伤导致失明 进京治疗

04.12.2014  10:26

张鑫垚在母亲的照顾下接受治疗。

  在一起车祸中,辽宁葫芦岛市15岁少年张鑫垚为救同学自己受到撞击,造成颅脑损伤,右眼失明,同时还患有尿崩症,每10分钟左右小便一次。治疗了近8个月,张鑫垚仍未康复。近日,他在家属的陪同下住进北京天坛医院接受后续治疗。

   >>遭遇车祸

   为救同学被车撞伤

  据张鑫垚回忆称,今年4月7日下午,他从学校外出吃饭时,在校门口附近的人行道上遇到同学小婷。当时小婷与他面对面站着,两人相距一米左右。小婷身后的一辆轿车为了躲避一辆大车,突然转向冲上了人行道。“女生正背对着轿车,她看不见,我就一把将她推开了,车就冲着我撞了过来。”张鑫垚躲闪不及,头部撞在了轿车前挡风玻璃上,将挡风玻璃撞碎,头部多处受伤。事发后,张鑫垚昏迷了三天三夜,等他完全恢复意识,已经是事发一个月之后。

   >>进京治疗

   右眼失明颅脑损伤

  张鑫垚在当地的葫芦岛市医院进行初步治疗后,4月22日转院到北京同仁医院治疗。经过医生检查,张鑫垚颅脑多处损伤,并导致视神经损伤、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脑脊液鼻漏及尿崩症。经过治疗以后,5月22日,病情稍微稳定的张鑫垚被转移至家乡锦州的医院继续治疗,但是病情并没有好转,近日又来到北京天坛医院治疗。家属称,此次来北京,主要是治疗孩子的脑脊液问题,具体的治疗进展仍不太清楚。

   >>申报称号

   无法批复见义勇为

  张鑫垚的姑姑介绍,孩子出现事故以后,各项治疗已花费30多万,家属一直在为孩子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希望能获得相关政策的资金支持,但相关部门一直未予批准。

  昨天下午,张鑫垚就读的锦西工业学院的张老师介绍,张鑫垚确实在紧急时刻推开了同学而自己受伤,事发后,学校也对该学生进行了救助,并在6月份为其递送了见义勇为称号的申报材料,仍未收到批准。

  葫芦岛市综治办主任刘越介绍称,事发以后,相关部门也在为张鑫垚申报见义勇为称号,但是由于现行政策不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所以无法为其批复该称号。考虑到张鑫垚的行为,葫芦岛市各部门发起了募捐行动,为其筹集了22万元资金,帮助孩子进行治疗,也希望国家能够出台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