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官员获女老板“赞助”76万买房:不是受贿

06.04.2015  10:36

  合肥一安监局官员与女老板互生情愫成为情人,为筑“爱巢”受女老板“赞助”76万,案发后被昔日爱人指控其受贿。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合肥市安监局原副局长王西平涉嫌受贿一案。

  今年55岁的王西平原是合肥市安监局副局长。检察机关指控,王西平利用分管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在2009年至2014年上半年,收受相关企业、单位给予的财物,或以合伙开公司领取分红的名义收受贿赂,共计125万余元。

  这些受贿款中有84万余元与一个叫张玲的女人有关。据王西平介绍,在2011年下半年的一次饭局上,王西平认识了张玲。此后,张玲主动向王西平表达爱慕之情,而原本就和妻子分居三四年的王西平也对张玲起了情愫。2012年8月份,张玲首先离了婚。当年12月份,王西平便为自己和张玲开始物色起了房子,很快在合肥市某小区预定了一套19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2013年11月份,王西平也离了婚,并在当年12月付款买下了之前预定的房子。2014年4月份,王西平和张玲登记结婚。

  据检察机关出示的张玲证言显示:2011年12月,王西平与张玲等人商议成立安徽大平安全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服务。王西平并未实际出资,而是以其亲属的名义虚假参股。王西平亲自跑动,成功让大平公司获得了安全标准化评审的二级资质。但按照大平公司的实际情况,通常只能获得三级资质。王西平还利用自己分管相关领域的机会,为大平公司与合肥多个县区展开合作提供帮助,为公司大肆揽活。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王西平收受张玲的股权款及分红共计7.7万元。在两人买房时,看到王西平凑不齐买房款,张玲又垫付了76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王西平归案后,如实供述检察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归案后积极退赃,根据情节建议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10到15年有期徒刑,并没收罚款10万至20万元之间。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