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针对“关键少数” 市司法局针对“关键少数” 举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培训班

09.07.2015  15:50

 

日前,市司法局举办系统处职以上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培训班。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在培训班上作讲话。培训班由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卫萍主持,交通大学杨力教授作专题讲座,市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钟杰、市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戴卫东、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陈耀鑫,徐汇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泉作交流发言。

 

郑善和同志指出,要当好法治忠实崇尚者,不断深化认识,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坚定法治信仰。一是要发自内心地认同法治这一“最大公约数”,树立法治信仰。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在知识层面认同法治,更要在理论和感情上认同法治,使自己在利益冲突等关键时刻守住法治的底线。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刻认识到法律就是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以对党和人民的深厚感情来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认同。二是要切实担当起“关键少数”这一重大责任,增强责任意识。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必须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结合这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坚持不懈地磨砺“法治思维”这一重要本领,筑牢思想根基。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培训,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等常态化学法制度;另一方面要结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等工作,积极推动领导干部的法治实践,在实践中养成法治思维习惯。

 

郑善和同志强调,要当好法治自觉遵守者,塑造规范标准,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和队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一是要以完善的制度廓清职权边界。市局重点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对现有的权力和职责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划清司法行政的职权边界,确保履职过程中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今年特别强调要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强化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和依法治理等法定职能,就是要提高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法治化水平。二是要以健全的机制约束用权执法。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靠健全的机制约束、引导行政行为。在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同时,更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倒逼司法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更加严谨、更加科学。必须认识到,司法行政工作要取信于民、树立权威,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必由之路。三是要以科学的管理提升法治能力。要从整体上提升全系统的法治能力,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标准化、信息化与法治精神高度契合,要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形成覆盖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标准体系,全面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将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管理现代化的主要举措,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

 

郑善和同志要求,要当好法治坚定捍卫者,扎实履行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要突出“严格公正”,保障监管执行工作依法有效实施。必须严格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监管执行的公平正义保障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一方面,抓好执法规范化,严格提请减刑假释、呈报暂予监外执行各环节的条件和程序,确保监狱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另一方面,抓好狱务公开。通过公开,来增加执法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戒毒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也要着重抓好执法规范化和执法公开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要突出“综合监管”,保障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学会在法律框架内灵活运用各种法定监管手段,实现事前、事中、事后无缝连接的综合监管,不断净化法律服务队伍,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探索实现“互联网+监管”模式。同时,要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党建和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法治观念强、专业素质高的上海法律服务队伍。三是要突出“宣传实效”,努力推动全民法治观念增强。要在重点对象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各项措施。要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好法宣办、依法治市办的组织牵头作用,在指导、考核、评估等方面建立有效机制。要在创新形式上下功夫,利用好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强机制保障,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郑善和同志强调,要当好法治积极推动者,弘扬改革精神,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重点任务落实。一是要在融入大局中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必须深刻领会中央和本市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融入大局中发挥司法行政的优势。要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上海自贸区和科创中心建设、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有所作为。二是要在夯实基层基础中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各项改革必须着眼于夯实基层基础。要按照市委“1+6”文件要求,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成果的“获得感”。三是要在把握规律中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把握规律、运用规律,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各项改革。当前,在司法行政的各个领域,都有很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深入思考。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巡视员,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机关处职以上领导干部,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监狱、强戒所等处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及秘书长,各区县司法局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局长等17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