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司法局召开2016年工作会议

29.02.2016  10:30

2月25日,区司法局召开2016年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周信根主持,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建华传达了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区政法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法宣科、七宝司法所、合勤律师事务所分别围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和政府法律服务工作作了交流。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金海民全面回顾总结了2015年工作,部署了2016年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区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和“平安闵行、法治闵行”建设需要,坚持底线思维保稳定,坚持理念引领促法治,坚持优质服务为民生,坚持从严管理强队伍,着力在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特殊人群监督管理、基层依法治理等工作上求突破,着力在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中求实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明确,2016年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突出一个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忠诚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注重提高创新意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和水平,努力推进平安闵行、法治闵行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实现闵行区“十三五”的良好开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全年工作开展要围绕三条主线:一是保稳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帮扶,提升执行矫治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整合力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促法治。继续坚持法治引领,更加注重搭平台、整资源、强辐射,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深度融合,不断完善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大法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三是为民生。积极搭建“1+14+x”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体系,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运行;60%以上的街镇完成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建设并投入运行,50%的村居社区服务站点具备法律服务宣传、引导等基本功能;公共法律服务APP正式上网运行。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同时,按照今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分解和督办要求,着力抓实七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二是完善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衔接机制;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四是启动“七五”普法工作;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六是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七是完善依法治区评估。

会议强调,落实好2016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要辩证思维,科学施策,正确处理好“四对关系”:一要正确处理好抓重点与强基础的关系。重点工作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督办要求有序推进,同时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以坚实的基础工作保障重点工作顺利完成。二要正确处理好创特色与补短板的关系。今年要重点在补体制机制短板和能力素质短板上下功夫,进一步梳理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瓶颈和问题,从管理、保障、激励等方面改进和完善现有体制机制;要继续加强公务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文职人员的针对性教育培训,强化队伍素质。三要正确处理好内动力与外推力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队伍的教育引导,通过思想引领、凝聚力建设,激发大家立足岗位做奉献的热情。另一方面要积极搭建平台,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同志提供舞台,使干事创业的激情竞相迸发。同时,要通过考核检查、监督问效等方式,以外部力量推动工作发展。四要正确处理好抓业务与带队伍的关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履行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在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自觉地培养和提升下属成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他们不断地成长与发展。

会上,局长金海民还与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签署了《2016年行政效能建设责任书》。

局党政领导,局机关中层干部,区法律援助中心、闵行公证处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副所长,区人民调解协会、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区法律服务协会会长,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党代表、特邀监督员代表等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