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司法局制定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06.06.2016  17:10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传播司法行政“好声音”,调动全系统积极撰写报送宣传、调研材料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评价标准,完善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考核奖励,推动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轨道,区司法局制定出台《金山区司法局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各部门报送信息、调研的数量、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考核奖励办法。

司法局成立了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办法》实施。旨在全面调动各单位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加大司法行政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