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级

02.07.2015  18:04

 

标准化是指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规则的活动。标准化是一种科学管理的方法和工具,是政府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上海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正式启动于2012年,在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果。在此基础上,根据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主动融入标准化发展潮流,以标准化为主导和支撑,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的工作能级,更好地履行司法行政服务和保障的职能。

 

一、理念先导,凝聚推动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共识

 

市司法局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强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标准化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加深对标准化思想精髓的领会和建设规律的掌握,不断凝聚推动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共识。

 

一是坚持理念先导。一方面,通过中心组学习、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题讲座、编发以标准化为专题的领导参阅资料等多种形式,针对性解决对标准化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另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主动跨前一步,积极解决队伍中出现的思想问题,讲清原理和思路,为标准化工作推进奠定良好的理论与实务基础。

 

二是召开专题研讨会。6月5日,市司法局召开标准化工作研讨会,局主要领导作专题部署动员,邀请专家对标准化理论的内涵外延、发展沿革及在各个领域的应用进行了专题辅导,并组织系统内有关试点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开拓了思路,明确了推进方向。

 

三是加强与专业机构的联系与互动。积极鼓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标准化主管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共建,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机制。今年4月,市质监局会同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2015年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要点》,将“司法行政领域标准化”列为主要任务,并与市司法局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

 

二、顶层设计,强化司法行政标准化体制机制保障

 

市司法局立足长远,从规划的角度,做好司法行政标准化的顶层设计,同时将机制建设作为基本保障,系统性推进标准化建设。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科学合理规划。加强与市质监局、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专业机构的合作,做好评估摸底和调研论证,起草制定《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体系研究报告》及《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科学合理设定“近期、中期、远期”三阶段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形成指导和推动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今年5月,局党委专门成立了推进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制定“任务清单”,细化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能充分落实。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也分别抽调力量,设置了专项工作小组。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保障。在工作实践中,市司法局将不断探索形成标准编制、宣贯培训、立项申请、评估反馈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为标准化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

 

三、以点带面,推进司法行政标准化高质量全覆盖

 

推进过程中,在抓住重点领域,着力打造样板和示范的同时,注重以点带面,发挥标准化理念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整套覆盖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标准体系。

 

一是法制机构权力运行标准化。编写司法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岗位工作标准手册,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业务描述、工作部门及职责、工作依据、工作流程等内容,并以此为基础,编写出版了《规范与准则--司法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岗位工作基本标准手册》。

 

二是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对由本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办理的19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施标准化,编写38册标准化手册并加以实际运用,在规范审批办事流程、改善行政效能、提高便民利民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被市政府评为“上海市行政审批标准化示范单位”。

 

三是执行矫治领域标准化试点。近年来,市监狱管理局在会见室、卫生所、标志标识、民警工作场所、罪犯劳动现场、消防设施等方面,推进规范达标和标准化改造,还打造了指挥中心、分控平台、罪犯“一卡通”、干警“警务通”等信息平台和渠道,有效提升了监狱的执法形象。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执法管理标准化建设,明确了总体目标和执法工作标准、流程标准、保障标准、监督标准、信息化标准等5大模块。市戒毒管理局开展了标准化生产车间的建设试点,以确保安全生产、提升车间管理水平。近日,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申报的“社区矫正机构运行和管理规范”获批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申报的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监狱狱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和“司法行政戒毒诊断评估标准化”,也获得了市质监局认可。

 

四是法律服务行业标准化试点。积极推动民事法律援助服务、公证服务、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三项标准化建设试点,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服务标准为国家级试点,公证服务标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标准为市级试点,并提交了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目前,民事法律援助服务已经初步形成由99项标准组成的、比较完备的标准体系,覆盖到了提供民事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环节和程序,并已经进入到全市推广阶段。公证服务标准方面,初步形成了由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3个子标准体系46个标准组成的标准体系,也已经进入到全面实施阶段。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方面,市司法鉴定协会收集、梳理和编制各类标准和规范共计148个。市司法鉴定中心研制的地方标准《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经批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五是推动标准化司法所建设。由市司法局牵头申报的《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运行和管理规范》已获地方标准立项,有关标准研制工作正有序推进。今年市局工作要点中明确:力争从2015年起的3年内,将全市50%以上的司法所建设成标准化司法所,将司法所打造成设施齐备、功能健全、保障有力,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基层工作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不断拓宽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涵盖领域,运用标准化管理方式,研究编制上海市各级各类司法行政机关视觉识别规范等标准性文件,并逐步将标准化建设工作延伸至司法行政各项权力运行规范、律师行业服务规范、刑事法律援助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领域,通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内涵式、集约式、跨越式发展,为服务保障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