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以“五个切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31.08.2017  11:30

近日,普陀区司法局召开纪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在上海分会场的讲话精神,以及区纪检监察二季度工作例会精神,深入学习“四种形态”运用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就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严重违纪案件和十八大以来本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四责协同”机制。 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新规定、新要求,按照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局党风廉政建设全年既定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二是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动态完善《普陀区司法局岗位廉政风险点》,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节点”,开展经常性谈话和走访检查,强化执纪监督。

三是切实深化廉政宣传教育。 继续以“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平台,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开展局系统“发现身边廉洁之美”微征集活动,制定《家庭助廉倡议书》,弘扬正能量,营造廉洁守纪、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

四是切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局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机关“周四基层联系日”活动。以“岗位建新功、党员见行动”活动为抓手,推动公证处、法援中心、律师事务所等窗口单位和党组织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

五是切实抓好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 落实学习会议、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问题线索分析处置等制度,切实履行局纪委和监察室执纪监督职能,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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