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三步走”推进标准化司法所建设

16.11.2017  10:46
 

普陀区司法局认真落实《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运行管理与工作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因地制宜,扎实推进标准化司法所建设,着力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升履职保障能力。

第一步:全面调研,厘清“明细账”。组建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组,在赴全区10家街镇司法所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专题会议、考察学习等方式,形成调研报告、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与时间节点,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第二步:分类指导,打造“样板房”。坚持“好中选优、分步推进”原则,进行分类指导。将创建基础较好的甘泉、长寿、长征、桃浦等4家司法所列入首轮创建单位,统一标示标牌,合理划分服务区域与工作区域,统筹建设视觉识别系统、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加强工作流程与干部队伍规范管理,着力打造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样板房”。指导其余司法所对标“样板房”,在软件建设先达标的基础上,加强与街镇沟通争取支持,补齐硬件短板。

第三步:提升服务,深耕“责任田”。区司法局以标准化司法所建设为抓手,指导司法所做精做强主业,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扎紧人民调解三级工作网,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研判、调处和应急响应机制,当好维护地区“一方平安”的参与者;建设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提供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一门式”便民法律服务,当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组织者;依托居村委法律顾问制度,整合律师、社区法官、调解员等资源优势,当好社区自治共治法治的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