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10月新政:低收入家庭可申请救助 公积金付房租政策放宽

29.09.2014  12:32


   上海租房每月最高可提取公积金2000元

  新修订的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上海市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实施办法》 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新办法,公积金租赁提取与物业费提取的范围和标准都将放宽。 其中,提取公积金支付保障性住房外的其他住房房租,每月最高提取金额将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低于6000元(含6000元)的,在当月需实际支付的物业服务费限额内提取公积金,且每月可提取金额不超过300元。 与此同时,市筹廉租房、公租房将试行公积金“冲还租”。

   小编评:

  本次调整租赁和物业服务费政策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功能,通过适当放宽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条件,提高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手续,减轻职工家庭住房支出负担,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受益面,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