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召开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

31.08.2021  20:14

上海是党的诞生地和初心始发地,拥有丰厚的红色档案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保管好、利用好红色档案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上海市档案局于近日印发《加强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意见》(全文详见文末),并召开现场推进会,予以部署落实。

8月27日,上海召开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一级巡视员蔡纪万主持会议并对《意见》作解读,部署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利用重点工作任务。市档案局(馆)长徐未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推进会上,市档案馆利用服务部、静安区档案局(馆)、复旦大学档案馆三家单位作交流发言。部分市级机关单位、各区档案局(馆)、部分高校和市档案局(馆)相关处室(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交流发言

会议提出,加强红色档案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认清红色档案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上海档案工作传承“中央文库”红色血脉,有着光荣的红色基因。做好新时期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是档案部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具体体现。

二是要着力强化根基,夯实红色档案基础工作。要切实保障红色档案安全,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动态科学管理,切实筑牢档案安全的底线,保障红色档案的绝对安全;要加强红色档案资源建设,各级各类档案部门特别是各档案馆要列出专门计划,广开门路,各显优势,加强合作,共同做大做强红色档案的征集工作;要做好红色档案的整理鉴定工作,进一步增加红色档案的利用供给,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从中受益。

位于江宁路673弄10号(原戈登路1141号)的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旧址

(静安区档案馆供图)

三是要深化档案研究,做优做强红色档案开发利用工作。要大力提升研究能力,深入挖掘红色档案资源、培养锻炼研究队伍,多多出产开发利用的研究成果;要努力形成开发利用的品牌,打造属于上海档案人乃至上海国际大都市的“红色记忆”“城市记忆”品牌,放大传播效应;要加强协同合作,扩大全市档案历史文化传播联盟合作成效。

四是要推动数字转型,赋能红色档案保护和开发利用。要全力推进红色档案数字化,落实数字赋能;要全力推进红色档案资源信息的集聚共享,开展红色档案信息归集,既是从上海档案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也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要全力推进红色档案的数字化应用,将数字化理念和技术应用于红色档案的科学保管保护和开发利用,让红色档案的收管存用插上“数字化”的翅膀,让红色档案资源在数字时代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会议强调,要以《加强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意见》印发为契机,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把上海红色档案资源收集好、保管好、利用好,把红色文化弘扬好、传承好。

市民在上海市档案馆参观红色主题档案展(新华社  刘颖摄)

(文/张攸蔚 图/刘颖、章永哲)

 

加强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意见

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办公室(秘书处),各市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室(秘书处),各区档案局,各档案馆、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有关党史学习教育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十一届上海市委十一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要求,更好地保管好、利用好红色档案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现结合本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特别是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红色档案是反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所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档案资料。红色档案是红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革命先辈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凝聚着党的优良传统和伟大建党精神,是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全社会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的重要载体、生动教材。

上海是党的诞生地和初心始发地、建党之初党的中央机关长期驻扎地、社会主义建设重要基地、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过程中留下了丰厚的红色档案资源,红色档案资源深深融入城市的血脉。传承党的“中央文库”光荣传统的上海档案工作有着深厚的红色底蕴,各级各类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红色档案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构建用好用活红色档案资源、传承弘扬红色基因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使命职责,用红色档案资源助力厚植城市精神,彰显城市品格,提升城市软实力。

二、开展红色档案资源专项调查和征集,建立红色档案资源专库和红色档案资源名录

(一)开展全市红色档案资源专项调查和收集

市、区档案局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红色档案资源的保护利用情况专项调查,全面摸清红色档案资源的数量、门类、保管、保护、整理、利用等情况,建立专门台账,对本市红色档案资源管理现状做到“家底清”。市、区综合档案馆要加大红色档案资源接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鼓励各档案馆征集、收购重要、珍贵的红色档案,通过口述等方式采录红色档案资料,做到广征博收。各档案馆以及其他档案保管单位在整理研究中发现新的红色档案资源,应当及时向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建设全市统一的红色档案资源数据库

市档案局(馆)研究编制全市统一的红色档案资源专题目录数据格式。市、区档案局指导红色档案资源保管单位建立红色档案资源专题数据库,按统一规范编制红色档案资源专题目录数据,所有红色档案资源保管单位的目录归集到市、区两级档案馆。各区档案馆应汇总本行政区域的红色档案资源专题目录并向市档案局(馆)归集。市档案局(馆)依托上海市档案信息目录共享平台,建立本市红色档案资源专题目录数据总库,实现全市红色档案资源目录数据 “一库可查,共建共享”。

(三)发布上海市珍贵红色档案资源名录

市档案局建立珍贵红色档案资源认定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审认定工作,并发布“上海市珍贵红色档案资源名录”,评审发布工作每3年开展一次。对列入名录并符合本市红色资源认定标准的红色档案资源,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主管部门推荐。鼓励和支持将列入“上海市珍贵红色档案资源名录”的档案申报上海市档案文献遗产及中国档案文献遗产。

市、区档案局指导档案保管单位为列入“上海市珍贵红色档案资源名录”的档案“建档立卡”,详细记录档案的来源、保管保护、整理和开发利用情况。

三、加强红色档案资源科学管理,加大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力度

  (四)加强红色档案资源科学管理

红色档案保管单位优先开展所藏红色档案资源数字化工作,加快推进红色数字档案资源目录编制工作,为红色档案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公布创造条件。

档案保管单位应当按照红色档案资源管理要求,妥善保管红色档案资源,加强红色档案资源日常管理,完善落实红色档案资源收管存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要定期开展红色档案资源安全风险评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档案馆馆藏红色档案资源采取分级保护措施。珍贵红色档案资源较多的单位应建设专用库房予以保管,配置和完善设施设备,做到恒温恒湿。

(五)注重做好红色档案资源保护与修复

市档案局要制定红色档案资源保护修复指南,各保管单位加强红色档案资源的科学保护,对纳入本市红色资源名录和珍贵红色档案资源名录的档案,应当实施预防性保护。对濒危红色档案资源,应当充分运用现代化档案保护技术手段,及时开展抢救性修复,加强原件保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红色档案资源实体安全。

档案保管单位发现红色档案资源可能严重损毁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并及时向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市、区两级档案主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指导。

四、用活用好红色档案资源,提升红色档案宣传教育影响力

    (六)加大红色档案史料编研开发宣传力度

市、区两级综合档案馆应当加大红色档案资源划控鉴定力度,在建党纪念日、国庆节、上海解放纪念日等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适时举办纪念活动、公布开放红色档案资源。鼓励其他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向社会公布所保管的红色档案资源。档案部门应与宣传、文化旅游、教育等部门和党史研究、方志、党校、高校、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机构加强合作,通过组织开展红色档案资源课题专题研究、召开学术研讨会等方式,开展红色档案资源研究交流合作,形成红色档案资源研究成果,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集全市档案部门之力,汇编出版《人民的城市》大型档案史料丛书,记录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上海建设人民城市的不凡业绩,以此为基础产生一系列红色档案资源研究成果。

(七)强化红色档案资源宣传教育功能

鼓励和支持利用红色档案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用好各级各类档案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档案社会实践基地等平台,围绕党员教育管理和学校思政、历史课程要求,面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青少年群体等开发各具特色的红色档案资源教育课程,开展现场教学,在沉浸式体验、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上下功夫,使更多红色档案资源可触摸、能感知。把好正确宣传导向,通过举办专题展陈、开设公益讲座,创作文学影视作品等多种形式开展红色档案资源宣传。通过建设本市档案文化传播联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红色档案资源进学校、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形成一批富有特色的、具有宣传影响力的红色档案文化传播项目。发挥档案在资政育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软实力中的重要作用。

(八)协同开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红色档案资源合作

上海市档案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将长三角地区档案部门协同开展红色档案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作为长三角地区档案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形成红色档案资源长江三角洲区域红色档案保护和开发利用联动机制。协同开展红色档案资源保护、理论研究、馆际交流、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动建设跨区域红色档案资源专题数据库。

五、完善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保障机制

市、区档案局,各级各类档案馆,各档案保管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机制,将红色档案资源收集、保护和利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各单位要在制度规范上保障红色档案资源研究、保护、宣传人才的培养,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红色档案资源、资助红色档案资源研究保护、红色档案资源宣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红色档案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对红色档案捐赠、资助人,志愿者通过捐赠、资助证书,志愿服务证书和优秀志愿者评选等多种形式予以表彰。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开展红色档案资源保护专项行政检查,对损毁、偷盗和破坏红色档案资源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上海市档案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