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牢牢把握“三个变化” 深入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

21.11.2016  20:07

  一是编制报告主体发生变化。原先开展的试编工作主体是各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负责原始数据获取、编制工作汇总表、做抵消合并等工作。现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财务报告由预算单位从最基层的行政事业单位编起,逐级上报,汇总形成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再由财政部门合并形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二是报告数据来源发生变化。与以往试编工作通过转换部门决算数据来实现不同,现在要求预算部门直接以单位会计核算基础为依据进行编制,这对预算单位日常会计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三是编制报告手段发生变化。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准确性、高效性,试点工作将由原先手工编制改为通过新建设的政府财务报告管理操作系统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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