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取钱忘取卡 两男子“顺走”六千元被批捕

11.09.2015  21:12
   

      看到之前离开的人遗留在取款机里的银行卡,陆某、方某经不住诱惑,取了6000元后溜之大吉,本以为是天降横财,却不知其行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罪,2015年8月17日,两人被松江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6月下旬的某日,陆某和方某两人在松江区的一处网吧上网,直到第二日下午,两人身上的钱几乎已经花光,一夜没睡也都有些疲惫,于是决定取点钱去找个旅馆住下。两人找到了一处自动取款机,走近时,刚好有一名男子取完钱出来,陆某随后走了进去,正准备插卡取钱,忽然发现取款机的页面显示的是操作页面。再仔细一看,原来是之前取钱的男子忘了退卡了!密码已经输过了,只要输入金额就能轻而易举的取钱。

陆某激动地拉开门,将此事告知了方某。接着,陆某又说,“这样,你去取,我在外面给你把风,如果他回来找卡,我立马通知你。”听说有白拿的钱,方某也很兴奋,应声答应后便走进了取款机房,分两次从卡里取出了6000元,将钱放进裤子口袋,也没有退卡,推门出来与陆某一起疾步离开了取款点。

走远后,两人将6000元进行了平分。“天降之财”,两人花的也丝毫不心疼,这笔钱很快就被用尽。两人无钱可用又回了老家,而遗失银行卡的邓先生,在查询消费记录时发现自己的卡被盗取6000元,立刻报警。等到7月份两人再次来到上海想要打工赚钱时,被警察逮了个正着。到案后,两人才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冒用他人信用卡且数额较大,两人的行为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日前,两人被松江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这起案件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要时刻严守法律的准绳,有时候自以为“顺手牵羊”的一点小事,“天降好运”的一点小财,也许就会使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