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床下发现遗照以精神恐惧为由拒付租金,被房东起诉

19.09.2021  05:43
2021 09/19 05:14 分享 返回

  租客在床下发现遗照后,以精神恐惧为由拒付房租,还向房东追讨损失。

  房东刘先生最终一纸诉状将租客王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租金、滞纳金及拖欠物业费等各项费用,而租客王某夫妻则认为房东将其亲人遗照放在床底,有错在先,要求解除合同并无需支付租赁。

  9月1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获悉,经过该院法官的调停疏导,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上海虹口法院介绍,2017年4月,经中介介绍,刘先生将位于虹口的某房屋租给王某夫妇,租赁合同载明租金每月4300元,按季度支付,先付后住,并约定逾期滞纳金金额等细节。房屋租出去后一年到期,王某夫妇表示要续租两年。虽未签署书面续期合同,但本着对老租客的信任,刘先生同意了续租意见。

  自2019年底,双方就房租支付问题闹起了不愉快。每个季度刘先生都要通过电话、信息的形式催要租金,而王某也一再以公司运转不顺、疫情停工没有收入等理由延迟付款。

  这样的状态持续到今年,在屡次催讨房租却碰了一鼻子灰后,刘先生和王某夫妇关系逐渐僵化。今年3月,王某夫妇在没有通知刘先生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房屋,且拒不支付拖欠租金。事后刘先生检查房屋,发现多处有污损。

  租金一再讨要无果,房屋还多处“受伤”,令刘先生始料未及的还有王某夫妇提出的“精神赔偿”。原来,王某夫妇在租住的房屋床下发现了刘先生母亲的遗照,认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逝者“同居”几年,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恐惧和伤害,因此刘先生理应支付赔偿金。

  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是委屈的一方。据王某夫妇自述,自从住进租住的房屋里,两人身体每况愈下,接连生了几场大病。王某转念便怀疑到租住的房屋上。经过一番搜索,他在床下发现刘先生母亲的遗照,当即火冒三丈,认为这张照片导致房屋成为了“问题房”,引起两人身体欠佳。刘先生的失误犯了这样的忌讳,自己怎么还要支付租金呢?

  而在刘先生眼里,这张遗照仅仅是因为自己年事已高,并不记得床下放置的杂物,当初租借出去的时候也没有仔细检查。王某夫妇一租就是三年,之前也没有提出任何不妥,现在以此为理由拒付房租且索要赔偿未免太过牵强,自己无法接受。

  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王某意识到自己以遗照为由拖欠租金的行为欠妥,言明自己只是为了“出口气”,并非真的想制造矛盾。而刘先生也本着对老租客的理解体谅,酌情减少了租金金额,最终合同顺利解除,双方握手言和,原本即将激化的矛盾消弭。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