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4个省份实现不动产登记“发新停旧”

24.11.2016  10:06

  11月22日上午,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在京召开会议,调度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部署。

  统计数据显示,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地市、县分别增加49个、216个;截至11月20日,已有24个省(区、市)实现所有地市、县“发新停旧”。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列入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项督查的重点任务之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是国土资源部党组和国家土地总督察部署的一项重点督察任务。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与督察区域省级政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对重点地区和关键环节强化实地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9个督察局共派出79个督察组、398人次,对150个地级市、599个县进行实地督察,组织召开或参加地方各级座谈会256次,有力促进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

  针对登记资料移交、人员配备、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仍存在的问题,总督察办负责人表示,要继续加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的督察,全面完成部党组交办的任务;要将登记资料移交作为下一步督察工作的重点,督促各地严格按照标准,尽快移交到位,夯实颁发新证基础,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