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09.11.2015  22:42

■  何校生

 

      中国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一性质和地位决定了中国红十字事业必须走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坚持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对于把中国红十字事业建设成为造福中国人民、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世界和平进步的崇高事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是红十字事业发展进步的必由之路

      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是国际红十字运动和中国实际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适合中国国情且符合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的发展道路。其核心要义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各级政府主导的治理模式,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坚持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是我国红十字事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我国红十字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然要求在人道领域自觉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

      坚持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是总结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正反两方面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中国红十字事业已有110余年历史,战争年代历经波折;和平时期,曲折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协商改组、修改会章,我国红十字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国红十字会成为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恢复合法席位的第一个组织。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拨乱反正,领导红十字事业健康稳步发展。1993年,《中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1999年理顺管理体制;2012年,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出席红十字会相关活动,对红十字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殷切希望,为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坚持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是红十字文化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交流融合的结果。红十字运动源于西方,是19世纪人类文明的新成果。其作为“舶来品”,一进入中国就很快被接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仁爱”“民本”“和合”等思想精华高度契合。两种思想文化长期汇通与融合所形成的价值观念,已共同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一个重要源泉和内容。《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指出:“弘扬红十字精神,传播红十字文化,是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坚持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的本质特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事业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才能不断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环境。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首要的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其次,红十字组织中的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结合红十字工作实际,创造性地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引导所联系服务的群众正确理解和支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决策部署。

      第三,红十字组织中的党员要牢记自己“姓党”,始终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机构,设区的市红十字会和具备条件的县级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建立党组;条件不具备的要建立基层党组织,从组织上保证党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

      坚持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各级政府主导

      中国红十字会自成立以来,一直由政府主导开展工作。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周恩来总理亲自过问下,通过协商改组,将旧中国红十字会改组为新中国红十字会。此后,中国红十字会管理体制虽然有所变化,但政府主导一直没有变。199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红十字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的活动。”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政府主导的治理模式。

      从国际上看,各国红十字会治理模式主要有政府主导、会员(捐赠者)主导和国际机构主导三种治理模式。采取何种模式,是由不同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但无论采取哪种模式,都离不开本国政府的支持和资助。即使像美国红十字会这样的由捐赠者主导的国家红十字会,其收入来源中将近一半来自政府购买服务和资助。我国采用政府主导治理模式,既是对中国红十字事业传统的继承,又是对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的遵循,更是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的重要特征。

      中国红十字事业虽然几经曲折,但仍然不断前行,取得今天的发展成就,靠的就是党的领导和政府的主导,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

      坚持各级政府主导,必须坚决破除“去国家化、去行政化”的错误观点。一个时期以来,特别是2011年“网络事件”以来,社会上出现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红十字会要“去国家化、去行政化,完全民间化,与政府一刀两断、彻底分开”。此种观点主要源于对中国红十字事业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历史和现状不了解。对此,一定要头脑清醒,保持政治定力。红十字会“去国家化、去行政化”,既不符合中国国情,也不符合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宗旨和原则,须知红十字会建立的合法基础原本就是各个国家签署的日内瓦公约。

      政府主导主要是由各级政府在人财物等方面对红十字会实行参公管理并进行监督。各级政府对红十字会工作要给予支持和资助,把红十字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红十字会工作经费列入统一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建立并完善向红十字会购买服务制度;支持和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不断优化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对红十字会的工作和活动进行监管,确保其遵守宪法和法律。红十字会则要积极协助各级政府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特别是人道主义工作,主动向各级政府汇报重大工作的开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问题,以争取支持;完善资产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社会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公开制度,切实提高社会公信力,取得公众的信任。

      坚持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红十字会的殷切希望,也是红十字会工作的价值所在。围绕中心,就是要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外交工作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发挥红十字会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服务大局,就是要自觉在促进改革开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个大局下思考问题、开展工作。红十字事业如果游离中心、不谋大局,就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就难以被人民群众认可,更谈不上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自身职责,红十字会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一是积极参与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社会建设的重点是保障改善民生。红十字会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重点开展工作,发挥独特优势。要不断提高备灾救灾水平,确保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响应,参与救援,帮助灾民渡过难关、重建家园。要健全完善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让更多的公民学习掌握管用的救护知识和技能,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应有的贡献。要切实提高人道救助实力,不断改善困难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努力扩大人道服务受益面。要积极推进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依法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使更多的患者延续生命、恢复健康。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也决定着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方向。红十字会在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有着独特的优势。要把传播红十字精神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把两者统一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中。要切实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公正、中立”的原则,不带偏见、不加歧视做好人道主义工作,助推社会平等、公正;要大力弘扬“奉献”精神,敬业负责、甘愿付出,引领公民爱国敬业;要大力弘扬“人道”精神,坚持生命至上,以人为本,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要大力弘扬“博爱”精神,通过做更多的好事、善事,引领公民讲友善、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强公信力建设,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在建立诚信社会中作表率。

      三是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服务国家外交大局。中国红十字会是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在增进中外人民友谊、促进世界和平进步、推进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国际体系进入加速演变和深度调整时期。中国红十字会要适应新的国际形势,在服务国家外交大局上有新的作为。要坚持正确义利观,依法履行国际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国家对外人道救援工作,充分发挥人道外交、民间外交的亲和力和影响力;要围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强和深化与沿带沿路国家人道事务合作,开展文明交流互鉴,积极参与重特大自然灾害和重大人道危机的救援救助,助推民心相通,打牢相互合作共赢的民间基础;要不断加强与台湾红十字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增进两岸青少年、志愿者和民众的互助与情谊,为促进两岸和平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杭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