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优势 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1.03.2016  13:36

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五年来,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实施《妇保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优势,为广大妇女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好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妇女法律意识

一是将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本区“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宣传《妇保法》及《上海市实施<妇保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广泛普及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妇女权益保障主题宣传活动。每年“3·8”妇女节,区法宣办、区妇联都举办妇女维权法律咨询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将与妇女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政策送进社区、送进家庭;三是引入专业律师力量参与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全区10个街道和183个居委会全部配置结对律师,由结对律师在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参与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将法律服务送到基层一线,最大限度确保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得到满足。五年来,我区社区结对律师共举办法治讲座数百场,参与的女性居民近2600人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讲座,得到了居民的广泛好评。

      (二)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011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妇女7589人次, “12348”专线接答妇女咨询电话15988个,受理并指派办理涉及妇女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0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65件,受援人满意率达100%,共获得女性受援人锦旗38面,表扬信13封。主要从四方面着手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做好窗口接待,提升服务质量。坚持做到“首问负责制”,以热情诚恳的服务态度、周到的便民措施,为妇女群众提供准确恰当的咨询意见,并为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特殊弱势群体提供上门咨询、专家答疑等个性化咨询服务;二是推动部门协作,加强案件管理。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建突发性群体性劳动争议处置律师团队,采取先予援助、后补办手续的方式,为涉及群体性劳动争议的妇女和其他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完善与公检法的工作衔接,进一步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切实维护妇女在刑事案件中的合法权益;三是是畅通申请渠道,坚持应援尽援。在区妇联、区残联、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等设立分中心、联络点,方便妇女群众就近寻求法律帮助,并推进律师代申请工作,鼓励律师在分中心、工作站接待或是社区结对时,及时发现有困难的妇女及其他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四是开展便民服务,扎实推进社区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律师结对活动。五年来,社区结对律师共计上门走访2300余次,电话联系沟通近4500次,解答居民法律咨询近1700件,接待居民逾6700人次,其中近五成为女性居民,并参与调解涉及女性的社区矛盾纠纷达130件。

(三)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减压阀”、“消融剂”的优势,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纳入到大调解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和了解家庭、妇女维权方面的矛盾纠纷,积极做好有纠纷或家庭暴力的妇女权益保障和纠纷化解工作,为妇女弱势群体撑起一把保护伞。2011年,区司法局会同区妇联、区民政局以及相关律师事务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建立黄浦区婚姻“开心家园”劝和工作室。工作室成员由人民调解员和相关从事工商、法律工作的人员组成,于每周一、四开展“开心家园”劝和工作与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服务活动。自工作室成立到2015年12月,共计接待46771人次,对想要办理离婚手续夫妇劝和成功494对,并对642对宣称“假离婚”夫妇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劝和成功率为19.32%。

        (四)依托矫正安帮职能,为特殊妇女群体提供帮扶救助

      加强对失足妇女的矫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通过结对帮扶、技能培训等方式,促使其早日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一是开展“帮教进大墙”活动,关爱女性服刑人员。区安帮办每年组织成员单位联络员、司法所专职干部、区新航社工站社工及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等前往本市女子监狱,对黄浦籍女性服刑人员开展回归主题帮教活动,为黄浦籍临释女性服刑人员提供各类法规政策咨询和“一对一”的帮教服务并向她们赠送生活日用品。并与女子监狱建立教育改造基础类、特色类合作项目,共同打造了为临释女性服刑人员开展医勤工定向培训以及就业推荐的项目;二是发挥社团组织作用,为女性刑释人员提供专业化帮教服务。区安帮办指导区新航黄浦社工站打造专业服务品牌,进一步深化“康馨苑”女子心理健康沙龙项目,并将项目服务范围扩大至区内10个街道,依托区“心灵导航工作室”平台,针对女性服务对象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从2012年至今共为女性服务对象提供帮教服务12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接受项目服务的女性服务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三是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特点,重点推进女性对象等教育矫正项目。创新讲师团教育特色,开发分类、分段、分级教育矫正项目,丰富教育内容,积累精品课程,建立授课资料库,开展专题理论研究。2015年,区矫正中心开展女性服刑人员的专题教育项目4期,共有160余人次的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并针对女性情绪不稳、行为冲动、约束不足、敏感依赖的行为特点,编写了集中教育教材,成为全市唯一一家自行编制相关教材的区县。

(五)成立巾帼志愿团,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011年,黄浦区女律师联合会成立巾帼志愿团,现有正式组员29人,见习组员1人。每年,巾帼志愿团黄浦组都参与市妇联巾帼园的义务值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五年来共计接待近千余人。从2012年起,志愿团积极参与区妇联组织的课题调研活动,撰写的课题报告多次获得市、区妇联的嘉奖。2015年,志愿团沈琴等5名女律师还参与市妇联的“白丝带”反家暴宣教计划,为全区10个街道约120名社工、居委妇代干部提供6场家庭暴力报告制度培训。同时,还积极参与了《反家暴法》的修订工作并提交修法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一)妇女维权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经过多年的妇女维权法治宣传,许多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有所提升,但是仍有相当比例的妇女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的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未及时处理,导致超过诉讼时效,有的不注重平日的证据保存,导致举证困难等。

(二)妇女法律援助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宽。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也逐年增加,相当部分拖家带口,将老婆孩子都带到了身边。他(她)们大都靠老乡或亲戚关系聚集,由于居住条件相对较差、安全措施缺乏、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她(他)们就成为了各类民、刑事案件的易发人群。且我们发现,在律师社区接待和宣讲中,参与的多为本市妇女,外来务工妇女则较少参与。

(三)失足妇女的帮教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女性服刑人员、女性刑释人员等特殊对象帮教工作的开展对社工的专业化工作水平有较高要求,要通过加大对项目经费支持、加强对项目组社工的专业培训和对项目运作的专业指导等进一步提升项目效果,让女性服务对象更深地感受到政府及社会对她们的关爱,最终达到使女性服务对象更好地回归社会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目的。

      三、下一步的对策和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妇女维权法治宣传教育。常抓不懈,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宣传工作纳入全年普法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妇女的法治观念,提高她们的依法维权能力。并在充分发挥传统普法渠道宣传作用的基础上,探索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扩大普法的社会影响力。

(二)进一步扩大妇女法律援助覆盖面。通过创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方式和提高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的可及性,强化对妇女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对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调研,在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分调动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社会力量开展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援助活动,使法律援助服务能更好地满足各类型妇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进一步提高失足妇女的帮教工作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区新航社工站和区帮教志愿者协会两个社团组织的作用,通过提高社工组织和社工的专业化水平,以及加强帮教志愿者组织建设,优化志愿者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女性服刑人员及刑释人员帮教工作的服务水平;二是将已有的“康馨苑”女子心理健康沙龙等服务品牌进一步深化,不断提高帮教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