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O2O法治沙龙举行

02.03.2017  15:38

  2月28日下午,市妇联、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在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举办“遇到家暴怎么办?——《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O2O法治沙龙”。市妇联副主席黎荣、黄绮,市法宣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春兰出席活动。

  本次沙龙由上海电视台知名法制节目主持人秋深老师主持,长宁法院民四庭庭长章晓琴、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沈士英、律师张玉霞来到现场与观众和网友互动,本次活动网络参与及点击量达18.9万。

  三位嘉宾分别从各自的职业角度对《反家暴法》中的关键字进行了阐释,并对相关的救济途径做了解释说明。沈士英队长谈到遭遇家庭暴力时,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向110求助,公安机关接报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章晓琴法官指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前提必须是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遭受家庭暴力危险的情形。张玉霞律师建议,在面对第一次家暴一定要学会说不,并且要学会固定证据等。

  《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国家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家暴已不再是家务事,需要社会各界多方协同。市妇联积极把反家暴的内容融入妇联 “四位一体”的维权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反家暴基层社区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反家暴工作有效落实。

来源:市妇联权益保障部 市妇联宣传与网络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