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现"僵尸车"占位 如何处理盼有法条依据

06.02.2017  18:36

  罗山七村是老小区,小区车位本就少,因此每一个停车位都显得弥足珍贵。而居民所反映的这辆报废车,就停泊在15号楼的附近。记者看到,这辆黑色轿车车漆已被腐蚀,轮胎瘪了气,前挡风玻璃破碎,反光镜也不见踪影。因为停泊时间过长,车下已铺满了一层枯叶。居民们说,这辆报废车停在这里已经好几年了,是名符其实的僵尸车。不仅白白占据了停车位,还影响了小区的环境卫生,天热容易滋生蚊蝇跳蚤,天冷成为了老鼠、猫的家。

  记者注意到,这辆车悬挂沪A黑底车牌,前挡风玻璃上贴着的是2012年的年检标识。对此,小区物业经理表示,她刚来不久,不了解情况,也不便接受采访。

  而当地居委会主任则说,2010年,她还看到这辆车子出入小区,近几年却不见动静了,不过具体情况也不太清楚。

  随后,记者与当地金杨街道取得了联系。街道管理办负责人表示,像这样的“僵尸车”目前处理起来的确比较棘手,当下他们按照车牌查询,车辆登记在海关名下,不属于个人。如今,街道将在车上张贴告示,三天后无人认领,会把车移到相关停车场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小区内的报废车、“僵尸车”的确成为了一项顽疾。首先,如何界定“僵尸车”就是一大难题,仅仅凭借破败的外观就能认定吗?如果刚移走车辆,主人就来追责怎么办?按照时间认定的话,多久没动弹可算“僵尸车”?那些没有拍上沪牌,临时牌照又过期,只能停在小区内一两年都无法挪窝的新车也不少,同样长期占着车位,这又怎么算?因此,仅仅在“僵尸车”的界定上,相关部门是否就该出具一个严格的认定标准?

  对于物业来说,“僵尸车”停放,收不到停车费不说,还不敢乱动,万一人家车主还想要这辆车那又该如何解释呢?而从物权法角度讲,物业公司既不是车主,也不是执法部门,更无相关授权,没有法律依据的事情谁敢做?而当地居委会,则苦于没有执法权,只能到处走访寻找车主,劳神费力还不定有效。至于交警,主要管辖范围是马路,小区内的“僵尸车”也来让他们管,的确是强人所难。最后,问题自然落到了当地街镇,而他们则也需要用大量人力去协调各个部门联合执法,往往最后就是通过贴告示后移位的方法,但移位也只是另移个位置停放,辖区内“僵尸车”一多,专用停车场也是不堪重负。最关键的是,有的报废车车主,算了一笔账,把车开往外地报废的成本,远远大于一丢不管,于是处理真正的“僵尸车”,则又要动用公共资源和纳税人的钱。

  从法律角度来讲,如果有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把“僵尸车”处理了,则需将它们的数量、车牌等做好登记;如果已经变卖,更需将车款留好,有朝一日车主来主张权利,还可从款项上与其协商,做好后续工作。

  总而言之,目前“僵尸车”处理存在一定的法律盲区。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从制度建设着手,彻底解决这一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