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着眼三“点”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26.02.2016  11:20

 

为认真落实市局关于“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要求,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科学谋划、狠抓落实,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开展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实现司法所视觉识别、标识标牌、功能布局、管理流程“四统一”。

 

抓要点,谋划全局

 

争取支持。县局领导于年初就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事宜向向县政府领导作专题汇报,得到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列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学习取经。县局在赴兄弟区实地考察、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崇明县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明确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规范、标准化建设指标等,为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运行提供指引。纳入考核。将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县局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加强考评力度,强化思想认识,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

 

选基点,认真布局

 

走访排摸,座谈研讨,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结合实际,选取试点,确定中兴镇、向化镇、庙镇3家司法所为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通过新建、改建、置换等方式,强化外观识别、功能设施、工作流程标准化。同时,依托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平台,同步建设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法律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以试点司法所为标杆,其它司法所积极完善基础设施、工作机制、内部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软硬件建设并重,提升司法行政效能和水平。

 

破难点,谱写新篇

 

狠抓基础,重保障。针对司法所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县局与乡镇沟通协调,加大投入,保障司法所基础设施和业务用房的标准化需求。同时,为部分司法所增配电子屏、电子查询机等设备,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注重队伍,强素质。针对司法所队伍在日趋壮大的同时呈现出的非崇明籍多、资历浅、经验少的特点,县局通过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文关怀增强凝聚力,培训练兵强化履职技能,考核引导增强工作动力,轮岗交流激发队伍活力等措施,大力提升司法所人员指导服务能力。

 

强化职能,促规范。针对司法所平台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县局加强指导,引导司法所立足法定职能,强化岗位职责,理顺各方关系,健全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建设,确保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同时,凸显司法行政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