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生乘车去“商演”出车祸 司机系16岁协警

24.11.2014  13:34

11月21日上午,16岁女生党某在医院接受治疗 华商报记者 张林 摄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张林)两名职校女孩接受一婚庆公司邀请去参加表演,半路遭遇车祸,一女孩全身多处受伤,另一女孩当场身亡。而婚庆公司派来送她们去表演的司机竟是个16岁无驾照的协警。

   受伤女生

   张老师说让我去我就去了

  11月21日,在咸阳市中心医院骨科病房,党某躺在病床上,一个多月前的那场车祸让她头部受伤、全身多处骨折。

  “我女儿是彬县职教中心二年级学生,由于孩子喜欢舞蹈,入校后学校多次安排她和同学到外面参加演出。国庆节当天,学校让孩子去参加县上组织的活动的彩排。”党某的父亲党怀怀说,彩排结束后,一婚庆公司的老板樊某打来电话,让女儿和同学辛某去参加一个婚礼表演,并说会开车来接她俩。“樊某是女儿声乐老师张某曾经的学生,张某当时让她俩去,没想到去的路上发生了车祸。樊某、司机高某和我女儿都受了重伤,辛某不幸当场身亡。”党怀怀说。

  “我和樊某是之前在学校的演出活动上认识的,有一次他找我和辛某去参加婚庆表演,给了我们一人100元,这次是第二次,本来我不想去,张老师说让我去我就去了。”党某说。党怀怀称,据他事后了解,事发当天驾车的司机高某,是彬县公安局一名协警,今年才16岁,还没有驾照。

   老师

   不是我让她们去表演的

  “党某和辛某都是我的学生,国庆节参加彩排,我只是早上出发时在车上见到她们两个。彩排结束后,我有事就离开了,根本不是我让她们去参加婚庆表演的。”11月21日,张某在电话中说。

  张某称,他一直很反对学生为了挣钱,私自在外面演出。事发前几天,他还因为辛某私自参加商演,在课堂上批评过她。

   证实

   司机系协警 为无证驾驶

  11月2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司机高某是樊某的朋友,当时被叫去帮忙,目前事故已处理完毕,认定高某无证驾驶负全责,死者辛某的家属已得到赔偿,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华商报记者从党某母亲出示的一份事故认定书上看到:10月1日下午3时许,16岁的高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借来的一辆陕D牌照小轿车,车内坐着樊某和辛某、党某,在从彬县县城前往小章镇途中,与程某驾驶的货车相撞,导致辛某当场身亡,其余3人受伤。

  彬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一位工作人员称,高某是从一保安公司借调来当协警的,借调前他隐瞒了年龄,事发后再没来上班。

  “我给女儿看病已经花去了12万元,而学校、婚庆公司老板、肇事司机都没有拿出钱来给我女儿治病。”党怀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