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即日起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25.11.2016  20:0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16〕1号文件)及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本市即日起将根据国家十二部委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本市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各部门将集中力量对涉及到“欠薪”问题的举报投诉一一进行核查,同时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历史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进行排查。目标是通过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特别是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中,各级人社部门、建筑等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公安等相关部门将重点围绕“早清、高压、合力”,统筹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对各类问题的处理做到“早清

  

  上海市人社局表示,具体而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早清”工作。

  
      畅通维权渠道,对劳动者反映的问题及早清理。为使欠薪等矛盾得到及时化解,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继续通过12333咨询电话、12333网站等平台24小时接受举报,有效保证举报渠道的畅通,切实做到为劳动者提供最方便、最快捷的维权服务,对劳动者反映的欠薪问题尽早、快速处理。

  
      加强预警排摸,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早清理。进一步落实街道(镇)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发挥劳动关系协调队伍在企业用工信息采集、劳资矛盾预警、排查、上报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尽早发现欠薪隐患、及早介入处置。同时,进一步发挥基层工会违法线索提供的作用,利用其扎根基层、贴近劳动者和企业的优势,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线索。

  
      加强主动监察,对存在的问题及早清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大主动监察的力度,利用网络化监察优势,细化分类监管,强化重点监管,尤其是对多次劳动保障违法被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要主动上门开展用工“体检”,向其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其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规范用工行为,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暴露的问题及早清理。此次专项检查中,针对建筑业欠薪矛盾相对突出的问题,住建部门将继续会同人社、公安等部门同步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坚持市区联手、部门联动、点面结合,力争通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检查、督促落实,做到目标清、情况清、结果清,保证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早清理,尽量减少矛盾在春节前集中爆发。

  

   对欠薪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上海市人社局表示,对欠薪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工作。

  
      进一步推进欠薪入罪,切实发挥惩治恶意欠薪行为的威慑力。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及时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恶意欠薪行为,涉及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加强媒体宣传,对恶意欠薪行为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攻势,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经营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欠薪矛盾;集中公布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尤其是欠薪入罪案例,以案说法,多角度、全方位警示恶意欠薪违法成本,提高全社会对专项检查、欠薪治理的关注度,形成执法声势。

  
      强化信用惩戒,增加企业欠薪违法的失信成本。为加强对违法企业的失信惩戒,一方面将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理的企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的名单予以密切关注。另一方面,将有关行政处理处罚信息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对失信企业采取信用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督促其依法用工,合法经营。

  
      形成多部门综合治理欠薪问题的“合力

  
      上海市人社局表示,将继续与司法机关加强工作对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公安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商沟通、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继续完善商请公安部门对欠薪逃匿等突发案件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等制度,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在欠薪案件财产保全方面,要继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司法执行的衔接机制,确保劳动者工资债权落实到位。

  
      继续与住建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在治理建筑业欠薪方面,继续与住建等行业监管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既明确分工,又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以进一步保障本市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

  
      对重大复杂欠薪问题要做好区区联动、部门联动。进一步落实欠薪治理工作的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具体负责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统筹推进街道(镇、乡)欠薪处置工作的监管责任。要继续坚持区区联动、部门联动,有效稳妥地处置重大、复杂、跨区域、跨部门的欠薪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为对拖欠工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守法诚信,即日将本市已经法院判决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布,以加强对恶意欠薪单位及其经营者的社会舆论监督。

  

   三种渠道可举报投诉

  
      在此,市人社局特别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问题,要及时进行举报投诉,具体途径如下:

  

  1、拨打人社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12333”进行举报,“12333”365天、24小时全天候接受劳动者举报

  
      2、随时登陆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www.12333sh.gov.cn/ )在“个人办事”菜单下的“劳动维权”栏目进行举报

  
      3、通过书信或者直接来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窗口进行举报投诉,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窗口地址可登陆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相关链接: 关于公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16〕1号文件)及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本市即日起将根据国家十二部委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本市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各部门将集中力量对涉及到“欠薪”问题的举报投诉一一进行核查,同时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历史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进行排查。目标是通过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特别是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中,各级人社部门、建筑等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公安等相关部门将重点围绕“早清、高压、合力”,统筹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对各类问题的处理做到“早清”      上海市人社局表示,具体而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早清”工作。    畅通维权渠道,对劳动者反映的问题及早清理。为使欠薪等矛盾得到及时化解,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继续通过12333咨询电话、12333网站等平台24小时接受举报,有效保证举报渠道的畅通,切实做到为劳动者提供最方便、最快捷的维权服务,对劳动者反映的欠薪问题尽早、快速处理。    加强预警排摸,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早清理。进一步落实街道(镇)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发挥劳动关系协调队伍在企业用工信息采集、劳资矛盾预警、排查、上报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尽早发现欠薪隐患、及早介入处置。同时,进一步发挥基层工会违法线索提供的作用,利用其扎根基层、贴近劳动者和企业的优势,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线索。    加强主动监察,对存在的问题及早清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大主动监察的力度,利用网络化监察优势,细化分类监管,强化重点监管,尤其是对多次劳动保障违法被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要主动上门开展用工“体检”,向其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其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规范用工行为,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暴露的问题及早清理。此次专项检查中,针对建筑业欠薪矛盾相对突出的问题,住建部门将继续会同人社、公安等部门同步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坚持市区联手、部门联动、点面结合,力争通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检查、督促落实,做到目标清、情况清、结果清,保证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早清理,尽量减少矛盾在春节前集中爆发。      对欠薪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上海市人社局表示,对欠薪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工作。    进一步推进欠薪入罪,切实发挥惩治恶意欠薪行为的威慑力。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及时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恶意欠薪行为,涉及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加强媒体宣传,对恶意欠薪行为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攻势,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经营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欠薪矛盾;集中公布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尤其是欠薪入罪案例,以案说法,多角度、全方位警示恶意欠薪违法成本,提高全社会对专项检查、欠薪治理的关注度,形成执法声势。    强化信用惩戒,增加企业欠薪违法的失信成本。为加强对违法企业的失信惩戒,一方面将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理的企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的名单予以密切关注。另一方面,将有关行政处理处罚信息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对失信企业采取信用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督促其依法用工,合法经营。    形成多部门综合治理欠薪问题的“合力”    上海市人社局表示,将继续与司法机关加强工作对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公安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商沟通、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继续完善商请公安部门对欠薪逃匿等突发案件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等制度,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在欠薪案件财产保全方面,要继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司法执行的衔接机制,确保劳动者工资债权落实到位。    继续与住建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在治理建筑业欠薪方面,继续与住建等行业监管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既明确分工,又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以进一步保障本市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    对重大复杂欠薪问题要做好区区联动、部门联动。进一步落实欠薪治理工作的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具体负责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统筹推进街道(镇、乡)欠薪处置工作的监管责任。要继续坚持区区联动、部门联动,有效稳妥地处置重大、复杂、跨区域、跨部门的欠薪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为对拖欠工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守法诚信,即日将本市已经法院判决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布,以加强对恶意欠薪单位及其经营者的社会舆论监督。      三种渠道可举报投诉    在此,市人社局特别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问题,要及时进行举报投诉,具体途径如下:      1、拨打人社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12333”进行举报,“12333”365天、24小时全天候接受劳动者举报    2、随时登陆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12333sh.gov.cn/)在“个人办事”菜单下的“劳动维权”栏目进行举报    3、通过书信或者直接来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窗口进行举报投诉,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窗口地址可登陆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相关链接:关于公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