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关事业单位即日起将启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7.04.2016  07:58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即日起将启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将以此为信息链,构建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动相关政务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利用”,进一步提升本市行政管理和服务效能。

  从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本市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授权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本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将分两个梯次向本级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代码转换。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所属登记管理机关,通过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赋码平台统一受理赋码申请。新设的机关事业单位则将在机构成立时实时赋码。赋码后,机关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使用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据相关负责人透露,在完成机关事业单位赋码的基础上,本市将逐步建立起以统一代码为索引的政务信息大数据库,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税务、社保、物价以及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好基础,减少重复上报,方便申请办理。

  此外,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为机关事业单位代码转换过渡期。过渡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现有各类机构代码并存;过渡期后,一律使用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编码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