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工园区一企业无组织排放被罚30万

15.09.2016  03:05

    本报讯 由于槽罐车卸货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导致原料挥发臭气浓度超标,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环保、安监部门对辖区南京龙翔液体化工储运码头有限公司处以30万元的罚款。

  某晚,南京化工园区接到居民举报,称南京龙翔液体化工储运码头有限公司夜间有刺鼻气味。这家公司位于南京化工园区长芦街道,拥有醋酸、醋酐及其他化工原料储罐32个,16个槽车装卸车位以及3座总计45000吨级的泊位码头,主要从事液体化工物料装卸、仓储等服务性业务。

  接到举报后,南京化工园区管委会、六合区环保局、六合区安监局及长芦街道负责人到南京龙翔液体化工储运码头有限公司检查。经查,这家公司正门和物流门等处,均有酸类和醇类等VOCs异味。厂界大气环境监测结果显示:甲醇、乙醇等监测因子超标,臭气浓度为31,超过标准值。

  执法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得知,气味来源于当天下午4点多,厂区内开展槽罐车醋酸装卸作业,期间有大量槽罐车在厂内排队装卸,由于槽罐车装卸过程无组织排放,导致原料挥发致使厂界臭气浓度超标。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公司停止卸货作业,并对其厂界无组织排放超标立案查处,处以罚款30万元。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