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把车租给他人后竟被偷偷卖了:我不在场,车辆登记证书也在我这,怎么过的户?

25.01.2021  06:02
2021 01/25 05:00 分享 返回

 

  近日,安徽亳州一位私家车主张中向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寻求帮助说,“我的小车在我本人没有到现场,又没有我的身份证原件,也没有书写委托书,还没有车辆登记证书原件的情况下,车却被卖了,并且车管所不给查,报警不立案。”事情到底如何呢?对此,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进行了调查,希望能揭开其中的秘密,还原事情真相。

   朋友以租车为由把车开走等要时人和车都不见踪影

  据张存中讲事情是这样的,2019年3月份,张存中的黑色广本雅阁轿车(车牌号为皖sQc888),让朋友的朋友以租车的名义开走,当时张存中急等着去大连,他的朋友也要和他一起去大连玩,结果在张存中走后几天,他的车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卖了,“等我要车时,已经找不到人和车,最后经过查找发现已过户到一个叫陈德龙的人名下”。

  “我本人没有到现场,又没有我的身份证原件,我又没有书写委托书,并且车辆登记证书还在我这里,车辆怎么就过户了?”张存中觉得不可思议,不能理解。

  张存中说,更让他不能接受的是主管部门互相推诿,不作为。

   当地警方回应称没有立案可能不够立案条件

  “我多次去亳州市车管所找,他们工作人员说我是自然人不给我查,后来我眼看不找律师车就没有了,就花钱请律师到安徽省亳州市车管所查询车辆,才知道我的车辆被别人卖了,车辆已经过了户!”张存中说。

  随后,张存中报了警,但其表示,报警后派出所民警不立案登记,西夷派出所说是微武派出所管辖都不给处理,后来张存中无奈找到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局长李玉标反映此事,李玉标做了相关批示,指定肥河派出所管辖,“但到现在事情一直没有进展”。

  日前,就此事,记者拨通了李玉标的电话咨询事件进展。“他这个事我知道,没有立案可能不够立案条件,要么就去刑警队报案,我正忙。”简短回答后李玉标匆忙挂断电话。对于记者提出的其他问题,李玉标并没有回答。

本文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宋迎迎 责任编辑:姚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