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性冷冻卵子与现有政策的冲突
卫生部曾下文规定:只有在自然受孕的机会丧失,且男女双方处于婚姻存续期,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才能够选择冷冻卵子
8月2日晚,央视新闻频道的官微贴出了一则报道,标题同样吸引眼球——“我国单身女性不能使用冷冻卵子生育”。这条时长6分多钟的片子,正式回应了由徐静蕾引发的冷冻卵子话题。只不过,这次舆论的反弹要大得多。
公众热议的焦点,正是央视这条新闻片中的一段采访结论:在国内,即便有的医院允许单身女性冷冻卵子,但在使用冷冻卵子时必须提供三证:即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
而这个政策法理依据,其实早在2001年就已公布。当年2月,卫生部下发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该文件第三条即已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由此,冷冻卵子(官方正式称为“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和捐精(即“供精人工授精”),这两大目前最热门的人工辅助生育技术,被法律法规框定了三大原则:1.以医疗为目的;2.需要在医疗机构进行;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上述三大原则的确立,与徐静蕾在专访中认为的“给自己存一个选择”的理念可谓南辕北辙。按照上述法令,官方认定,只有在自然受孕的机会丧失,且男女双方处于婚姻存续期,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才能够选择冷冻卵子。但徐静蕾自己的想法则单纯得多,作出这个选择,仅仅是为了让现在不想结婚不想生育的自己,一旦在未来改变主意时,有一个吃后悔药的机会。而这个理念冲突,正是舆论哗然的最大原因。
有趣的是,在徐静蕾专访的评论中,有一名网友曾说:“(冷冻卵子)小心踩到直男们的尾巴”。不过,徐静蕾的好友、自称“直男癌”的韩寒,倒是在转发央视这条新闻后,直接力挺她——想要个孩子但就是不想跟男人结婚不可以吗?自己的卵子自己还不能用了吗?女性不能独立行使生育权利吗?还有,未婚女性怀孕,准生证都不给,孩子未来连户口都办不下来,除非认罚巨额社会抚养费。生育必须要和找个男人结婚捆绑吗?
韩寒这条评论,至今已经接近10万次的转发和评论,他的四个疑问,涵盖了舆论场中,绝大多数质疑和反对“国内单身女性不能冷冻卵子”这一政策的声音。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