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江路内脏黑市成“不倒翁” 沪四大举措严整顿

07.08.2015  10:57

  7月27日,媒体刊发《华江路猪内脏黑市已成“不治之症”》,披露曾被记者反复曝光、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整顿的内脏黑市一再“起死回生”的现象。报道刊发后,引起本市相关职能部门和涉事区县的高度重视。昨天,市食安办接受记者采访,针对城市管理中的跨区执法难等问题,提出未来执法和监管的新举措。

   问题一,划地为界造成执法真空

   对策:加强联动,重点督办区域加装探头

  为何屡经曝光、多次整治的黑市会成为“不倒翁”?

  本报调查发现,华江大桥同属闵行、嘉定两区,各区城管执法处于划地为界、分而治之的状态,以桥中心线为“三八线”,执法权限不能跨区越界。由于两区城管执法采用轮流值班方式,这就给不法摊贩提供了生存空间———采用猫捉老鼠的游戏法则,摊贩总是能够成功躲开监管,在执法人员眼皮底下安然无恙。

  市食安办表示,解决划地为界、执法真空的问题,对策在于加强区域联动。对于场外占道非法交易生猪内脏活动较为集中和猖獗的区域,特别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划结合部,市食安办认为相关区县食安办应重点督办、加强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区域协同整治,并且这种协同整治应当具有长期性、持久性。其表示,对重点督办区域,还必须加装视频监控探头,通过“大联动”网格化管理平台,随时随地获取违法犯罪信息,以此提高监管效率。

   问题二,惩戒力度毫无震慑力

   对策:加强协同,不容推诿扯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管处罚上限为500元,这意味着,一旦查获不法摊贩,这样的惩戒力度根本不足以震慑违法分子。同时,仅仅依靠城管扣押、没收违禁品,仍然不能对违法行为进行源头上的追溯。要彻底治好华江路的“不治之症”,不仅要对症———惩治现场摊贩,更需要治本———摸清违禁内脏的上下游,了解它们从哪儿来、又被卖到了哪里。

  据此,市食安办指出,必须通过加强部门协同来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场外占道非法交易生猪内脏的活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城管执法等部门,深入追查生猪内脏的来源和流向,查明来自本市屠宰企业的应及时通报农业主管部门。对于查实经营或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生猪内脏的行为,无论是否为场外交易,市场监管部门都应主动介入,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严惩。也就是说,城管现场执法后,必须将信息上报区县市场监管局,由监管局作为“二传手”开展上下游排摸调查,随后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农委、食药监分别追踪来源和去向。这意味着,管好华江路不能仅仅由城管一家单打独斗,更不容部门间推诿扯皮。

   问题三,屠宰场源头没管好

   对策:严格执行生猪内脏包装化销售

  从已知的华江路猪内脏来源调查线索发现,屠宰场是眼下违法交易的源头。

  市食安办指出,必须严格监督生猪内脏包装化销售规定的执行。区县食安办要督促区县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的规定:生猪肝、肾、肺等内脏和肉糜由生猪屠宰厂(场)进行预包装后,方可出厂(场);从外省市采购的生猪产品(包括生猪内脏),应当是成片生猪产品,或者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预包装的分割生猪产品;生猪屠宰厂(场)未按规定对生猪肝、肾、肺等内脏或者肉糜进行预包装的,应当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生猪产品经营者销售未按规定进行预包装的生猪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管住屠宰场,就能基本掐住黑市货源的喉咙。”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问题四,管管停停致摊贩卷土重来

   对策:长期治理不好将实施最严问责

  在联合执法一段时间后,嘉定和闵行两区的跨区域交叉执法措施戛然而止,导致此后不法摊贩卷土重来。事实表明,食品安全执法必须坚持长期性、持续性。市食安办表示,今后要加大履职监督和问责力度。各区县食安办要督促辖区农业、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严格执法、履职尽责。对于行政不作为或执法不严,导致区域内长期存在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市食安办将会同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最严厉的问责。

  据悉,针对本报此次报道反映的问题,市食安办于近日向各区县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监管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在《意见》中,要求各区县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城管执法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猪内脏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沪食药监协〔2015〕348号),并重申了上述四条长效监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