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民商法论坛之高峰论坛”(第三期)隆重举行

24.11.2014  17:13

11月22日,“华政民商法论坛之高峰论坛”(第三期)在松江校区明镜楼隆重举行。论坛的主题为“中国民法典的编纂”。论坛由我校民商法学科主办。我校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民商法学科带头人金可可教授主持论坛。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建远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教授,《中德私法研究》主编王洪亮教授、耿林副教授、龙俊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戴孟勇副教授,我校财产法研究院院长高富平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杨代雄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班天可博士,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庄加园博士以及我校多位青年教师、部分研究生等参加论坛。

论坛首先由崔建远作题为“论民法典的编纂”的基调报告。崔建远指出,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应处理好民法典与哲学、原则与规则间的关系,坚持多元指导思想,正确定位原则与规则的适用,高度重视规范溯及力和准用类推方面的技术改进。

随后,耿林、戴孟勇、申卫星、王洪亮、龙俊分别作题为“民法典的规范表达研究”、“民法典制定中的政治与技术:以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为例”、“物权法的发展”、“合同的解释”和“论不确定的事实因果关系”的报告。报告或聚焦民法典的编纂,或展现教义学的魅力,精彩纷呈。针对以上报告,高富平、金可可、杨代雄分别发表精彩意见。多位青年教师和研究生也进行了热烈讨论与互动。

论坛在崔建远热情洋溢的闭幕辞中落下帷幕。崔建远教授对我校民商法学科良好的学术氛围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民商法学科的论坛组织工作表达了诚挚谢意。

本次论坛也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民事法研究中心团队造访我校开展学科交流系列活动的核心内容,促进了清华大学民法学科与我校民商法学科的交流,为双方进一步开展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法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