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十论⑤|两个“同日公布”彰显依法治国决心

29.10.2014  16:12
    10月28日18时许,中共中央发布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
    几乎同时,新华社报道了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的消息。
    难道只是简单的“巧合”吗?
    3个月前的7月29日,也发生过类似的“巧合”——就在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被宣布立案审查消息公布当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并首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
    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对于高层的违法违纪处理,任何的决定都有其考量。
    那么,在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全文发布同时,军事检察院宣布将徐才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背后的考量是怎样的?
     两个“同日公布”是回应民众关注。
    在媒体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前瞻报道中,有不少提及全会可能对 “大老虎”做一个了结。
    武汉大学教授李和中对澎湃新闻分析,四中全会召开之前,很多人觉得可能全会可能要对周永康和徐才厚做一个了结,但四中全会的公报,没有涉及这个问题。
    李和中认为,中央在公布决定全文的同时,宣布徐才厚案件的处理进展,可以视为对民众关注的回应。
    正所谓,不是不“”,时候未到。
    从徐才厚案件本身看,其推进一直在法律的轨道上。
    今年 6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军委纪委《关于对徐才厚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经过将近4个月的审查,军事检察院查清了徐才厚的受贿犯罪事实。
    军事检察院侦查查明,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和家人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徐才厚对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事实查明的基础上,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决定将徐才厚移送审查起诉。
    李和中告诉澎湃新闻,由军事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意味着徐才厚案即将进入审判程序。徐案可以视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依法审理的第一案”。
    徐才厚案件对中国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意义还不仅于此。
    据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的披露,徐才厚于2013年2月确诊患膀胱癌,已经多个周期治疗。今年6月,军事检察机关对徐才厚立案侦查后,本着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体现人道关怀的精神,协调医院对其进行了积极治疗和医护保障。
     两个“同日公布”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事实上,十八届四中全会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决定后,需要一例例个案实践来彰显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徐才厚案如此,周永康案亦然。
    “对徐才厚案件的处理正是循法治的路,以此来聚焦人们的目光,证明依法治国不是嘴上说说,不是虚的,必须在实施过程中予以实现。”公方彬认为。
    “徐才厚案不是反腐的终结,只是开始。成都军区原副司令员杨金山的落马说明,军委的反腐决心和力度在继续深化。”公方彬如是说道。
    如果说存在“巧合”,这种“巧合”传达的是反腐决心,是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那句经典的表述:这仅仅是新的开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并且将一直循着法治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