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红十字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27.07.2015  12:25

          近日,普陀区红十字会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对区红十字会如何结合工作实际、学习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研究。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于为国、副会长帅卫刚、综合办公室主任梁斌、事务中心主任王蓓参加学习。会议由帅卫刚主持。

          于为国对《意见》进行了深入的解读,《意见》的核心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要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主要聚焦“六个坚持”重要内容的学习领会。“六个坚持”的内容是: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同时,根据《意见》精神,还要求做到“三性”和祛除“四化”,“三性”为政治性、群众性、先进性,祛除“四化”为,祛除“机关化”、“行政化”、“娱乐化”、“贵族化”。

          结合《意见》精神,于为国将群团工作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群团虽然不是强力部门,但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二是群团资源是有限的,但背靠政府这颗大树,靠大联大,可以将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应;三是反对形式主义,需要搭建有效平台和与时俱进的载体,群团是彩虹桥,要讲好自己的精彩故事。结合工作实际,于会长强调,区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做到围绕中心工作,补足民生短板,要更加关爱群众,做到接地气,知民情,解民忧,惠民生,得民心。

          会上,与会同志还就如何学习贯彻《意见》展开热烈讨论,确保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新时期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下一步,区红十字会将准确把握党对群团组织在新形势下发挥作用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我区红十字工作取得进一步发展。

 

(普陀区红十字会    蔡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