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 静安区院召开逮捕必要性公开听审会

08.08.2014  17:17

    为进一步推进检察权公开、透明、规范行使,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近日,静安区检察院对胡某涉嫌诈骗一案召开了逮捕必要性公开听审会。

      2013年4月间,犯罪嫌疑人胡某因贪图钱财,多次向被害人林某谎称自己的姑姑在上海开办了一家食品厂,其可以以出厂价购买到食品,再销售给市内的各家超市,利润可观。同时,胡某以资金短缺为由,向林某借款1.95万元,并陆续归还3000元人民币。此后,胡某建议林某投资自己的生意,由胡某来操作进货和销售的具体事项。林某考虑后便决定与胡某一同合作销售辣椒酱事宜,并转账2.9万元给胡某作为投资款。然而,胡某不但没有把上述钱款用来购买和销售食品,反而用于玩游戏机赌博,很快全部输光。事后,林某多次向胡某追讨钱款,胡某先是多次推诿,后索性更换手机号码。2013年5月,林某向警方报案。2014年6月23日,公安民警将胡某抓获。

      此案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后,胡某辩护律师向静安区检察院申请召开逮捕必要性公开听审会。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综合考虑双方和解意愿的基础上,召开逮捕必要性公开听审会,公安民警、胡某家属及辩护律师等参加听审。

      公开庭审会上,胡某的辩护律师提出胡某系初犯、偶犯,且案发后积极退赃,获得被害人林某的谅解,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公安民警也就胡某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提出看法。被告人林某则表示愿意谅解胡某,建议司法机关对胡某从宽处理。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综合公开听审会各方意见及案件事实,认为胡某无羁押必要性,对其变更强制措施。